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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网友说,以我现在的能力,我会把这篇处女作改得很好。是的,我可以。但我不想这样做,我只是对原文做了一些简单的删减,让阅读节奏加快。因为这是我、一个一直做着文学梦的女子的一段特殊的“历史”,不容我篡改。
因此,亲爱的读者,您将看到的,仍是当年那个16岁的女孩的真实手笔。能与各位分享自己这个珍藏了14年的梦,我很开心。
谢谢您的阅读。
最后,我想以14年前,我去拜访成都作家江沙时,题在江先生门上的一首旧体诗与诸位爱好文学的朋友共勉:无题仗剑江湖寒复秋,热血每被霜打头。
云际雾隙初展翼,浪尖涛峰险试舟。
浮世易赚浅薄名,文坛难搏真大手。
此身已上西行路,不取真经誓不休。
冷香暗渡于2005年7月7日下午
楔子
花落,人亡月光如水,梅影似雪。
虽已三月,梅谷断魂崖边却仍积雪未化。梅花开得正艳,红的似血,白的赛雪。一枝枝一树树暗吐奇香。月色映着清冷的雪光,使本就少人问津的断魂崖更幽静无比。
一株老梅下却立着位双十年华的少妇。白衣如雪,秀发如云,手攀花枝静静伫立,恰似一枝梅花,而真的梅花却黯然失色。
如此佳人为何孤身一人立在这荒凉之地?她莫非在等人?她那双柔情似水的眼中,满含凄凉、幽怨之意。一阵山风,吹散了她的秀发,也吹散了地上的梅影。
月光下终于又现一人影,远远向崖顶奔来。忽然,一块巨石后跳出一个蒙面人,挡住了来人去路:“阿福,你来这儿干什么?”阿福一惊,随即又喜道:“哦,是——”来人袖中突然滑出一柄短剑,剑光一闪,一串血珠溅落。阿福倒在地上不停抽搐,眼中露出惊恐痛楚与不解之意。喉头咯咯作响,却说不出话来。
蒙面人冷冷地盯着他,一言不发,只缓缓取出一方雪白丝巾,轻拭剑上血痕。阿福渐渐不动。蒙面人从他身上搜出一个小檀木盒,盒中装着一枚碧玉簪和一封信。蒙面人拆开信,目光闪动,一面看一面冷笑。月光照在淡蓝色的信笺上,反映出一种奇异的光彩。
信上之字刚劲飘逸,字字力透纸背,显见写信人当时的激动与焦虑:“秋烟吾爱妻:吾非无情无义之徒,怎奈家母苦苦相逼?吾知汝已有孩儿,而吾却被迫娶令师姐为妻。吾可遥知汝此时之痛苦,吾心更不胜伤悲,泪珠与笔墨齐下。吾虽不能娶汝,但誓不负汝。令师姐也与令师兄悄订鸳盟,下嫁与吾也乃令师所逼。吾已与其暗订盟约,假作夫妻,夜不同床,惟待来日再与汝重续旧梦。时紧矣,言未尽而不得不搁笔,想吾枉为七尺男儿,婚姻之事却不得自主,实谓无能,呜呼,吾心之悲,岂在汝之下?汝能谅否?今宵之约吾难以脱身,下月十五吾将在老地方相候,惟派心腹阿福送此信与玉簪一枚,聊表吾心。明匆匆草于书房。”来人冷笑一声,将信点燃,化为灰烬。提起阿福尸身抛下万丈高崖,又捧起积雪将地上血痕掩过,这才转身向崖顶奔去。一只手从怀中取出另一封信来,赫然竟也是淡蓝色的,同方才那封一般无二——不久,武林第一美人叶秋烟失足坠崖的消息便在江湖上传开。世人议论纷纷,无人知其原因。除了,那黑衣蒙面人,还有那断魂崖上陆续凋零的梅花——
第一章 初会
十七年后。
初春,江南。草长莺飞,鸟语满天。红花绿草相映生辉,并不因社景萧条而黯然失色,反似比往年妩媚娇艳了许多。草木,必竟都是无情物。
梅谷外山。正值上午,轻纱般的薄雾已然褪尽,青山绝美的肌肤展现阳光下。林中不时传来三两声鸟叫,使得整个梅谷更幽静无比。被绿树环绕掩映的一所农舍,却斜伸出一根细长的竹杆,挑着一个斗大的“酒”字,枯竹编成的竹篱旁盛开着一两朵猩红的花。
上午,人们都在地里春耕,这偏僻的小酒家,又有谁会光顾?老掌柜见生意清冷,正把手笼在袖里,坐在柜台前打盹。
“得,得得——”一阵清脆的马蹄声打破了山林的寂静。老掌柜睁开惺松的睡眼,只见一个十七、八岁的雪衣少年骑着匹白马在店前停了下来。老掌柜的眼立刻瞪得老大:天,这是谁家少年?
少年一副富家公子打扮,腰坠蓝田玉,发别碧玉簪,浓眉下一双大眼清澈而明亮,一袭白衫随风轻动。他将马拴在店前槐树上,满面春风地走了进来。老掌柜只觉这四周的山光水色俱被这少年的风采给比了下去,不由瞧得痴了。少年含笑道:“老伯,来一壶好酒,几碟下酒的好菜。”
老掌柜回过神来,慌忙道:“公子快请坐,片刻就好。”回头向店内叫道:“小红,拿好酒、好菜来。”店内有人脆脆应了一声:“哎,就来。”布帘一掀,走出一位身着粉红色衣裙的少女,虽说不上美丽,眉间那几分清秀之色倒也惹人怜爱。江南女子果然名不虚传,连普通农家女儿都是如此秀丽。小红低头抹桌,暗中将一双杏眼偷偷打量那少年。一瞥之下,两朵红云顿时悄悄飞落粉腮。
“得,得得——”又是几匹马风一般驰来。四个黑衣大汉大步闯进,腰间俱都悬着鼓鼓的皮囊,杀气腾腾,一言不发地盯着那神色自若的少年。山雨欲来风满楼。老掌柜胆怯地畏缩在店角,惊恐打量这来意不善的客人,既不敢招呼,更不敢赶他们走。
门帘又掀开了,小红端着几碟野味和一壶酒低头向那少年走去,并未注意到店门口的不速之客。为首那人一脸轻浮,向前冲去与小红一撞。小红惊呼一声,手中木盘立刻飞出。少年手腕忽地翻出,一接一送,顺着那木盘飞来的力势将其平稳地放在桌上。姿势美妙、干净俐落。小红呆了一呆,飞也似地躲进店里。
少年取出酒菜,细嚼慢咽,旁若无人。四个大汉见此情形,相互对望一眼,面露喜色。为首之人粗声叫道:“快拿酒来!”从怀中摸出一锭银子朝柜台上一按,那银子顿时陷入桌面。老掌柜半边身子都软了,哪还敢动?
少年头也不回,左手往身后柜台上轻轻一拍,再屈指一弹,那银子猛地弹起,闪电般击向黑衣人。黑衣人一惊,身子一侧,堪堪避过。少年笑道:“四位一路护送在下,想必早已饥渴难当,何不也过来喝上两杯?”黑衣人阴阴一笑:“公子竟然喜欢喝酒,不妨多喝两杯,咱弟兄几个就不奉陪了。”一挥手,四人顿时走了个干净。
布帘又掀开一角,小红探出头来,扶起那几乎吓晕了的老掌柜。少年含笑道:“连累老伯受惊了,在下实在抱歉得紧。”小红忙道:“哪里哪里,公子多虑了。”话未说完,忽然想起这话本不该由自己回答,脸不由红了。
“红姐,”店门口不知何时又多了位二八少女。这少女虽说不上美丽,却清秀可人,声音宛如银铃般清脆,黄莺儿般婉转,鹅黄春衫轻动,微笑着行来,少年只觉一股似兰非兰、似麝非麝的清香袭来,心神都为之一醉。
小红似乎与她很熟,亲热地拉着她手:“可情妹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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