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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
“怪不得呢!我说这孩子,从小就聪明,看,都能做电脑呢。真是出息了这丫头。”
林绢还是没吱声,只是对着她们和我笑笑。
“那你爸妈可是享福喽。”一旁有人紧跟着插了一句。
周围一静,我留意到林绢婶婶的脸色变了变。随即拍着腿咯咯笑:“别说了别说了,绢,去看看新娘子吧,小梅她一直想见见你呢。”
“嗯,好啊。”
于是一群人说说笑笑带着林绢进里屋了。
大概是多年的亲戚没见面,太激动,所以都把我给忘记了。不过那也好,反正都不认识,老在林绢身边对着他们感觉也蛮奇怪的。正好逮着时间现在一个人清净会儿,于是端着杯子,我一个人出门朝羊圈方向踱了过去。
一窝羊,中间老大一只毛色漆黑,横卧在草堆里,边上围着群小羊崽子,碗口那么大小,伸着脖子在它边上磨蹭着;依偎在一块儿取暖。小小白白,毛茸茸一团团的,好玩得不得了,光看着就心痒痒了,看看边上没人,我拉开栅栏随手拎了一只出来。
“咩……”小羊在我手里一声惨叫。那个凄凉。大概还没离开过母羊,身体一暴露在空气里抖得跟筛子似的,吓得我忙把它再塞回去。
可已经晚了。
一骨碌从草堆上站起来,那只毛色漆黑的母羊瞪着双桂圆大的眼珠子恨恨地看着我,腆着好象还怀着孕的肚子低头一下朝我猛撞了过来。
没防备,我被它撞得一个趔趄。险险用手撑住了地,保住自己一身新衣服侥幸没沾上泥浆,不过那姿势也够尴尬的了。仰天朝上翻着,一只手扒拉着没地方抓,一只手死撑着地,一时间站也不是倒也不是,抬头想看看周围有谁在,冷不防一道阴影划过,在我眼前站定。
随之撞进眼里一张笑脸,很美的一张笑脸,笑得让人看着都不由自主想跟着一起笑,这么甜美的一张笑脸属于一个年轻的男孩子。
雪白的衬衣,洗得发白一条牛仔裤。雕像般精致的脸上那双深深的眸子看着我,弯弯的,比那会儿在雨雾里远远看到时更清秀,更漂亮。
我手一滑,其实是被他这突然的出现给吓的。
回过神的时候人已经被他给搀了起来,再一次让身上的衣服逃过一劫,我烫着一张脸对他说了声谢谢。他没吭声,朝屋子里看了一眼后转身就走了,只留下一双微笑着的眼睛在我脑子里滑来滑去,虽然天阴沉沉的,心不知怎的很有点阳光灿烂的感觉。
还呆站着看着那人渐渐消失的背影,屋子里忽然一阵骚乱:“新郎官来了!新郎官来了!”
第三章
婚宴是在男方本家办的。
跟车赶到时席面都已经摆好了,十二人座的圆台面,三个厅每厅八桌,每桌十八个冷盆一溜圆摆放得整整齐齐。乡下有亲眷的都知道,农村里人尤其是老一辈的,不爱在酒店办喜事,喜欢在自己家办。一来材料自己办自己烧,样样都不掺水分,二来乡下房子不像城里一个个鸽子窝似的那么点地方,大多都很宽敞,有足够大的地方摆台面,一家办喜事几乎会把全村的人都请来,热闹,喜气。所以农村里喜事是相当劳师动众的,也因此比城里头更有个办喜庆的样儿和感觉。
说起来,本来林绢对这趟酒席不抱太大期望。
从进男方家门开始,觉得这个脏,觉得那个太不讲究。确实,和酒家最大的不同,酒家有华丽的外表,华丽的灯光,华丽的地毯,华丽的穿着制服的服务员。自家酒席啥都没,桌子是东家挪西家借临时拼凑的,灯是日光灯,地是水门汀。席面上客人们兴高采烈地寒暄,席面下头猫狗们兴高采烈地乱窜……一切的一切,都和林绢这一身香奈尔绝对地格格不入。
可是有一点是再好的酒店都比不上的,那就是菜。
那些菜真是出人意料的好,三鲜鱼翅羹,芙蓉蟹粉,椒盐牛舌,龙虾三吃……等到大闸蟹上桌的时候看得人那个心花怒放啊,足有六两重一只的大闸蟹,咬上去一口一嘴巴的蟹膏,粘得舌头和牙齿都快分不开了。那个美……
我捏着手指粗的蟹脚,眯着眼睛对着林绢嘿嘿笑。她脸面上有点挂不住了,因为就在车上的时候她还在对我嘀咕:等会儿有罪受了,看着吧,老花头了,大三件,鸭子、白斩鸡、蹄膀肉。听说要吃三天三夜呢,喂,方便面帮我带了没。
而等到清蒸鲥鱼上来的时候我是连笑都笑不动了。一条端上来占掉四分之一的桌面,哈——哈——这哪是酒店里可以享受到的待遇,五星级酒店里占掉四分之一桌面的是鱼底下的盆,盆里的鱼躺直了能占掉盆子三分之一的地方,已经算是厚道了,人还美其名曰——精致。
酒足饭饱,那对新人还刚刚敬酒敬到第二个厅。
边上的人已经在酒精的作用下开始兴奋起来了,东一团西一团拉扯着灌酒,而林绢则被她家里那些女眷们拖着,一张桌子一张桌子挨个地认亲戚。一桌人很快就走剩下了我一个,吃得挺爽,不过也挺无聊的。等点心上来之后本想再继续塞下去几只,但是胃不太争气,所以只好干坐在那里东看看西看看打发时间。
新郎家也算是这一带的大户人家了,过去承包地,后来开始做运输生意,前几年先后盖了两幢三层楼房,今年为了结婚又新盖了这座两层楼。不过房子的布置不太好,巨大的结婚照裱在西洋镜框里,挂在红木八仙桌后面的墙上,就跟周围那些中式的橱柜和西式的沙发凳子摆放在一起一样的感觉,富裕有余,但有点不伦不类。
正伸着脖子两边看,冷不防眼角一扫,我觉着好象看到了些什么眼熟的东西。
回过头看了看仔细,就看到那边那个靠门的角落里一根方柱子突出的地方,有个人在那儿站着。
周围人来来往往,不是端菜送饮料,就是拉着人灌酒,惟独他独立于那些人之外似的安静站着,一动不动看着酒席里的人,在那个比较不引人注意的角落里头。如果不留神,还真不容易发现他的存在。
而等看清那人的长相,我忽然有种想笑的冲动。
居然是他,这世界还真是小……
来这里的路上见到一次,在林绢家的院子里撞见一次,而到了酒席里,又见到他一次。这个一身白衣,清俊而安静的男孩。
意识到我的目光,他本来专注于酒席的视线忽然朝我方向扫了过来,只是轻轻一瞥,我心跳了一下。正准备朝他露出个‘又见面了’的微笑,他目光一转,又看向了酒席。而就是刚才那短短的一瞥,也是淡淡的,好象从没见到过我这人似的淡然。
有点挫败,那种热脸贴到冷屁股的感觉,我低头喝了口可乐。想想不甘心又抬起头朝那方向看了一眼,那男孩却已经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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