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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第1页)

用掌边推了推我膨胀的阴茎,接着转动髋部,像手指穿入丝绸夹里的手套那样滑进她里面。她仰视着我,眼睛睁得大大的,接着把一只手贴在我面颊上,扳过我的头。“外面的一切都是死的。”她说道,好像只是解释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透过窗户,我看到第五十和六十号街之间的第五大道(五十号街,六十号街,第五大道,都是纽约街名,后面所列为著名的时尚品牌)——街上排列着时尚店铺:比坚、百利、蒂梵尼、伯格多夫和斯图本。哈罗德·奥布罗斯基走来,朝北走,摇晃着手中的猪皮公文包(那是乔和我在乔去世前一年的圣诞节时送给他的礼物)。走在他的身边,手提巴诺书店书袋的是美妙、风情万种的诺拉,他的秘书,只不过她的风情不复存在——这分明是一具穿着唐娜…凯伦牌套装和鳄鱼皮高跟鞋,长着黄下巴咧嘴笑着的骷髅;握着书袋的并非人手,而是带着戒指的嶙峋白骨。哈罗德的牙床一贯是突出的,他咧出他常有的经纪人式的笑容,而今牙床更加龅出,简直到了猥琐程度。他最喜欢的那件从保尔…斯图亚专卖店买来的对襟煤灰色上衣被一阵风吹起,船帆般翻舞着。在他们周围,街道两边,走动着全是些活死人——干尸母亲们手里牵着,或用昂贵的婴儿车推着一具具童尸,僵尸门卫,踏着滑板的死尸。一具高大的黑人尸骸,脸上还颤颤巍巍地挂着最后几丝肉,酷似风干的鹿皮,他正溜着一具德国牧羊犬的骸骨。出租车司机们则在拉迦小曲(印度的一咱传统曲调)中继续腐烂。驶过的公共巴士上一张张往下张望的脸都是骷髅头,每个骷髅头都咧着各有特色的哈罗德式笑容——嗨,你怎么样?你妻子好吗?孩子们呢?最近有没有写什么好书?卖花生的商贩正在腐烂,淌着脓水泛着恶臭。但这一切都无法使我平息,我欲火中烧。我双手滑到她臀部下面,抬起她的身体,我的牙齿疯狂地啃咬任何够得着的东西,为了防止咬到她的脖子、肩膀和胸口,我紧咬床单(上面的花纹我看着毫不吃惊,是蓝色的玫瑰)直到把它从床垫上扯下来为止。“告诉我他是谁!”满嘴的床单纤维令声音含糊不清,以至于我怀疑除我之个不会有人能听得懂。“告诉我,母狗!”

乔的工作室通往房子的小道上,我站在黑暗中,手里抱着打字机,梦中勃起的下体在它沉重的金属板下颤动——一切都是那么现成,什么都不缺,也许就差一丝夜间的轻风。接着我开始意识到自己不再是一个人。那裹着尸布的东西在我身后,它尾随而来,像飞蛾追随晚会的灯光。它大笑了——响亮粗糙、在空气中爆开的笑声,这声音只可能属于一个女人。一只我看不见的手绕过我的髋部抓住了我——打字机挡住了它——但我无需看见就知道这是只棕色的手。它开始挤捏,慢慢地捏紧,手指扭动着。

“你想知道什么呢,甜心?”她从我背后问,仍旧在笑,仍旧在逗弄我。“你真那么想知道吗?你是想知道呢,还是想感觉一下?”

“噢,你快杀了我了!”我叫起来。三十多磅的IBM打字机在我怀里来回抖动。我能感觉到自己的肌肉像吉他弦那样颤动。

“你想知道他是谁吗,甜心?那个讨厌的男人?”

“干我,母狗!”我尖叫道,她又一次大笑——粗声的大笑简直像一阵咳嗽——同时挤压我身上最渴望被挤压的部位。

“别动,现在,”她说,“别动,好孩子,除非你想把我吓一跳,那我就把你这玩意儿揪下来……”我没听见其余的话,世界在一场极其深邃、猛烈的高潮中爆炸了,我感到自己被撕成了碎片。我的头猛然向后弹起,像个被吊起的人,***迸发出来,我看着天上的星星。我无法抑制,发出一声尖叫,湖面上两只潜鸟发出应和的尖叫。

与此同时我也在浮板上。乔不见了,但我可以听到传来乐队演奏的微弱声音——莎拉、索尼和“红顶男孩”们正用嘶哑的凋门唱着《黑山歌》。我坐起来,头晕目眩,浑身无力,整个人被抽空了。我看不见向上通往房子的小道,但能按着日本灯笼的灯光分辨出它的“之”字轨迹。我的内裤被扔在向边,湿湿的一个小堆,我捡起来开始往身上穿,这只是因为我不想拿着它游上岸。还没拉到膝盖,我停了下来,看着自己的手指。它们变细了,上面腐烂的肉正在剥落,几个指甲下纠结着一簇簇扯下的毛发。尸发。

“噢,上帝。”我呻吟着,顿时全身一软,颓然倒入湿乎乎的东西中。我在北边卧室里。玛蒂不见了,整张床上都是血。这一滩血泊的中间躺着什么东西,我第一眼看到时以为是一块肉或一片器官。凑近一看才发现是个长毛绒玩具,一只黑毛动物,毛发纠缠着血变成红色。我躺在我那边的床上,想要从床上一跃而起逃出卧室,但却动不了,肌肉像昏厥了一样怎么都动不了。我刚才到底是和谁在这张床上做爱?我对她做了些什么?看在上帝份上,到底做了什么?

“我不相信这些谎话,”我听见自己说,这句话像咒语一样,一出口我就被一股力量击了回去。这样表达并不十分确切,但已是最接近的了。有三个我——一个在浮板上,一个在北边卧室里,还有一个在小道上——每个都感觉到那记猛烈的击打,仿佛被一股劲风变成的拳头击中。黑暗灌了进来,而本特的铃铛那银质的声音持续地穿过黑暗。然后它消失了,我随着它一起消失了。有那么一会儿,我哪儿都不在。

我听到小鸟啁啾,那是夏季熟悉的声音,太阳穿透眼皮发出奇异的暗红色光,我苏醒了。脖子有点僵硬,脑袋歪成了一个古怪的角度,两条腿不舒服地折叠在身下,浑身燥热。

我畏畏缩缩地抬起脑袋,还没睁开眼睛就已经明白自己既没在床上,又没在游泳浮板上,更不在房子和工作室间的小道上。我身下是地板,坚硬、冷酷的地板。

日光令我头晕眼花,我用力再次闭上眼睛,像个一夜宿醉的人那样呻吟着。我用两只手拢住眼睛,在手掌心里睁开眼睛,让它们渐渐适应,然后小心翼翼地把手移开,这才整个人坐起来,四下里张望着。原来我在楼上的过道里躺在坏了的空调底下,梅赛夫太太的留言条依然挂在空调上。我办公室门外的地板上端正在躺着我的绿色IBM打字机,里面还卷进了一张纸。我低头看看自己的脚,发现它们很脏,两只脚踝上都粘着松针,一个脚趾还划破了。我站起来,身体踉跄了一下(右腿麻木了),用一只手抵住墙站稳。我低头看看自己,我还穿着上床时穿的三角短裤,看上去穿着它没发生什么事。我拉开裤腰往里面瞄了一眼,阴茎看来和平时没什么两样:小小软软的,弯着躺在属于它的那毛发里。就算诺南的宝贝家伙昨晚有过一番历险,现在也看不出任何痕迹。

“感觉上是像一番历险。”我用沙哑的声音说,用手臂擦去额头的汗珠,这里实在太闷热了。“不过不是我在《少年历险记》里读到的那种。”

接着我记起北卧室里浸透鲜血的床单和躺在床单中央的长毛绒玩具。这种回忆并没有伴随着噩梦之后常有的“还好是场梦”的庆幸感。它让人觉得和我在麻疹高烧带来的梦魇中体验到的东西一样真实……而那些东西的确是真实的,只不过当时我过热的大脑把它们扭曲了罢了。

我步履蹒跚地走到楼梯边,一瘸一拐地走下楼梯,紧紧抓着扶手,深怕那条麻木的腿会突然失去作用。走到楼梯底下,我茫然地环顾客厅,仿佛是第一次见到它似的,然后沿着走廊一瘸一拐地朝北翼走去。

卧室的门半开着,有那么一会儿,我怎么都无法强迫自己自己把它全部推开并走进去。我害怕极了,脑海中反复浮现出希区柯克(已故美国著名导演,悬念大师。)的一部老电影,讲一个男人酒后毫无意识地掐死自己的老婆。他找啊找,花了半小时,终于在储藏柜里找到了她,她已经变成了一具肿胀的尸体,眼睛睁得大大的。凯拉·德沃尔是我最近遇到的人中唯一玩长毛绒玩具的,而我离开她母亲动身回家的时候,她还在蔷薇花被子下安静地睡着。一个愚蠢的念头涌上来:难道我昨夜一路开车返回了黄蜂山路,身上除了一条三角裤外一丝不挂?我还干了什么?——

什么?我强奸了那女人?然后把孩子带来这儿?这都是在梦游的时候干的?

我在睡梦中还取来了打字机,不是吗?它这会儿不就放在该死的楼上走道里吗?

走三十码穿过一个树林和沿着公路开五英里可是大不相同的呀——

我不愿站在这儿听脑海里这些声音打架。就算我还没疯——我不认为自己疯了——光是听这些喋喋不休的声音也会很快让我变疯,很快。我伸出胳膊,推开卧室门。

一刹那,我仿佛看到一滩八爪鱼形状的鲜血被吸进床单里消失了,足见我的恐惧有多真实多专注。然后我紧紧闭上眼睛,重新张开,再一看,被单和床单皱巴巴的,床单大部分从床垫上扯开了,能看到床垫结实的缎面。一个枕头躺在较远一端的床沿上,另一个揉成一团落在床脚。乔亲手做的小地毯歪在一边,我的水杯倒翻在床头柜上。卧室看上去更像是经历了一次争吵或一个放荡的夜晚、而不是谋杀,没有血渍,也没有黑色的长毛绒玩具。

我跪下朝床底下张望,什么也没有——连灰尘结成的绒团都没有,多亏了布兰达?梅赛夫。我再查看床单,先用一只手抚过上面的褶皱,然后把它拉回原地,用角上的弹力绳重新固定好。这种床单是了不起的发明,如果由女人们,而不是那帮一辈子从没理过一次床从没洗过一篮子衣服的白人政客来颁发“自由勋章”的话,毫无疑问那个发现松紧床单的家伙一定早就拿到勋章了,一次玫瑰园里举行的颁奖典礼。

拉平床单后又看了一遍,没有血,一小滴都没有,也没有找到哪怕一小点干了的***。没发现前者不出我所料(我早就这样对自己说了),可后者呢?不管怎么说,我可是刚做了世界上最具有创造力的性梦——在这个三重性梦里,我与两个女人尽享鱼水之欢,还让第三个用手干了一把,而这些都是同时发生的。我觉得自己还有着一夜纵欲后起早虚脱的感觉。但是,假如放了焰火,也该留下烟灰啊?

“在乔的工作室里,那儿最有可能,”我对着空荡荡、洒满阳光的卧室说,“或是在从这儿去那儿的路上。没把它留在玛蒂?德沃尔的身体里,现在你可以松口气了。你并不想跟那个年轻寡妇发生私情吧。”

另一半的我表示不同意,那一半寻思着玛蒂?德沃尔恰恰是我想要的。但昨天夜里我并没有与她做过爱,正如我没有在外面湖上的浮板上与亡妻做过爱,莎拉?泰德威尔也没有用手帮我达到高潮一样。既然我搞清楚了自己没有杀害过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我的思绪又回到了那台打字机上。我为什么要把它拿过来?为什么呢?

老兄,多么愚蠢的问题。我妻子可能隐瞒了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甚至是一段私情;房子里可能有鬼;大道往南半英里可能有个老头恨不得往我脑袋里敲进一根木桩再把露在外面的那头敲断;我简陋的阁楼里可能还藏着一些塑料玩具。仅此而已。然而当我站在明亮的阳光下,望着自己长长的影子投在远处的墙上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从妻子的工作室里拿来了旧打字机,我做出这样的举动应该只有一种动机。

我来到浴室,想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先把身上的汗和脚上的尘土冲干净。正要伸手打开淋浴龙头的时候,我呆住了,俗缸里注满了水。难道我在梦游中出于某种原因给浴缸注了水……还是其它什么东西干的?我把手伸向下水口的塞子,又一次停住了,我回忆起自己站在68号公路旁那会儿突然感到嘴里满是冷水的味道。我意识到自己正在等待这种感觉再次发生。但它没有发生,于是我拔出塞子放水,并开始淋浴。

我可以把那台IBM打字机搬下楼,甚至弄到露台上去,坐在那儿可以享受湖上吹来的习习凉风,但我没有。我把它一直搬到我的办公室,办公室是我工作的地方……如果我还能工作的话。我曾在屋脊下面温度一百二十度(约合摄氏49度)的地方坚持工作……下午三点钟前,那儿常常是这么热的。

打字机里卷着的那张纸是卡斯特尔…洛克镇上名叫“快拍”的照相器材店的粉红色收据,我们住在这儿时乔老去那家店买东西。我是把它背面朝外卷进打字机的,对准书信字体的打字球(IBM出品的这款打字机使用打字球而不是杠杆设计,一边转动一边打字,还可以变换字体。),上面打上了几个女人的名字,似乎我是在做三重性梦的同时挣扎着记录下它的内容:

乔莎拉玛蒂乔莎拉玛蒂玛蒂

玛蒂莎拉莎拉

乔乔安娜莎拉乔玛蒂莎拉乔。

下面是一行小写:

正常精子数量精子正常都是玫瑰色

我打开办公室的门,把打字机抱进去,摆回尼克松海报下它的老位置,把粉色的纸从卷轴里拉出来,揉成一团扔进废纸篓里。然后拣起打字机插头插进墙角的插座里。我的心狂跳着,沉重地撞击着胸腔,就像我十三岁那年沿着通往游泳池最高一层跳台的阶梯往上爬时的感觉。我十二岁曾三次爬上那个梯子,但后来都以沿原路爬下来收场;可既然到了十三岁,我就不能再临阵脱逃了,我必须从跳台跳下去。

我觉得我看到柜子角落藏着个扇子状的东西,在一个标有“工具箱”字样的盒子后面。我往那个方向跨出一步,随即又回转身,发出一声闷闷的笑声。我曾经勇敢过,不是吗?是啊,结果是被人用铁夹子从水里捞出来。如果我把那扇子形状的东西翻出来,却发现这房间和我想找的东西毫无关系,那该多傻呀。

“放松些,”我自言自语,“放松。”但我做不到,就像当年那个胸部窄小的男孩身穿可笑的紫色游泳裤走到跳台边沿时一样,游泳池在他脚下是那么绿,底下男孩女孩们抬起的脸又是那么小,那么小。

我朝书桌右边的抽屉俯下身,用力一拔,谁知用力过大,它整个儿掉了出来,所幸我的光脚丫即时从原地挪开,同时我爆发出一阵响亮、毫无幽默感的大笑。抽屉里有半令纸,边缘微微卷起,像是放了很久了。看到它们,我立刻想起自己已经买了新纸——比这些新多了。我没理它们,把抽屉重新塞回原来位置,试了好几遍才让抽屉的滚轮滑进滑道;我的手都发抖了。

最后我坐进书桌边自己的老位子里,椅子承受我重量的时候发出久违的“嘎吱”声,随着一阵熟悉的“轱辘”,椅子前滚动了一点,我把双腿放进书桌的凹处。然后我面对打字键盘坐在那儿,全身冒汗,脑海中仍然浮现着游泳池的高台,我从上面走过时,它在我的光脚丫底下显得又高又悬,我记得下面人声的回响,记得闻到氯气的味道,还有排风扇发出连续、低沉的?轰…轰…轰…轰“的声音,仿佛池水也有属于自己的隐秘心跳。我站在跳台边沿犹豫着(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心想如果自己入水姿势不对,会不会砸昏过去。也许不会,但自己也有可能被吓死。《瑞普利全球大惊奇》(是纽约漫画罗伯特?瑞普利(1893…1947)开辟的报纸漫画专栏,专门搜罗奇人怪事,”瑞普利“项目下除读物以外还有各地的瑞普处奇趣馆,类似于博物馆。)里面记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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