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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页)

“维克多”一声宏亮的喊声打破了小村黎明的寂静,引起一阵鸡鸣犬吠,深秋的一天就从这里开始了。

现在的王宣辰有了这个世界的名字——维克多,维克多·亨特。这是他的外祖父提姆西·亨特给他起的,也就是那个大胡子老头。

当他来到亨特的猎人小屋的第二天的早上,这位村上最年长的老猎人抱着他一边打着转一边高兴的对着他喊着“维克多…维克多…”。看得出这是老猎人想了一夜的名字。“维克多”不错的名字。

学会了这里的语言后,他也渐渐开始了解这个陌生的世界。提姆西·亨特是他的外祖父,他的女儿便是那个那天夜里紧紧抱着他不让他离开的有着栗色长发的美丽女子——蒂芬尼·亨特。他的母亲,一个有着美丽的名字,却身世坎坷的女子。

而那个城堡的主人,也是这片土地的所有者——伯林顿伯爵,这一片领地就叫做伯林顿郡,而那个城堡当然也叫做伯林顿堡。这些都是维克多从村民和老亨特口中打听到的。但他们并不知道维克多早就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毕竟他亲眼目睹了自己出生后的全过程。那个当时站在母亲床边的贵族男人便是这里的领主伯林顿伯爵,也就是自己的父亲。

其实小维克多对于自己的身世并没有太多的想法。这个伯林顿伯爵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还有不少出生正统的叔伯侄子。而且这个名叫乔治·奥古斯塔斯的伯爵大人除了维克多外还不知有多少私生子。虽然有过私生子继承爵位的先例,但那是在没有其他直系血缘亲属,国王也不想收回那个家族的爵位的情况下发生的。而在奥古斯塔斯家要是排一个继承顺位表的话,小维克多大概要排到100名之外。这样也好,他本来就对这些不感兴趣,对于城堡里唯一值得他挂念的就是那个经常托人捎回金布利和少爷小姐的旧玩具的母亲。而他的人生目标就是享受自由的生活。而现在的他就在享受着这个不需要上各种兴趣班,不用每天背英语单词,不用每天练习书法,小提琴的童年。对维克多来说这才是真正的童年。

村里的村民都是很纯朴的一群人,他们有的耕种小麦,有的种植蔬菜,有的在领主的农庄打工,唯一的猎人就是老亨特了。哦,还有一个铁匠—安东尼。大力的安东尼大叔。村民们每年都要向领主大人缴纳一定的税金,但他们依旧过的朴实而快乐。

大家没有因为维克多的私生子身份而歧视他,也没有因为他是领主大人的儿子而高看他。毕竟这位风流的伯爵大人拥有着这个领地里的初夜权。“真是一个让人痛恨又让人羡慕的权利啊!”有时小维克多这样感叹道。

这里应该是地球吧,这是他从动植物和岩石矿物的观察中得出的结论。这里应该不是地球吧,这是他从这里的语言和村民所讲的浅薄的地理、历史知识中得出的结论。

他现在所在的王国叫做布利弟什王国,一个靠海的国家。现在的统治者叫维多利亚女王,而此人非彼人。今年是圣历1327年。

这些都跟小维克多没有任何关系,他也已经不关心这些了,他现在要尽情的玩耍。

“维克多,你这个小家伙,你养的这只小鸡又在我床上拉屎了。你快把它给弄走。”老亨特的咆哮声从楼下传到了阁楼上。

维克多揉了揉惺忪的双眼,从床上坐了起来,又一阵哆嗦的钻进被窝。裹着被子的他大声的反驳道∶“爷爷,对你说了多少次那不是小鸡这是一只矛隼,一只能捕猎的矛隼,等它长大后可以抓鸟雀,抓兔子和小鹿。而且它有名字的,叫阿偌。”

“你爷爷打了一辈子的猎,还从没听过一只小鸡大小的鸟能抓小鹿。不管你从哪里听到这些荒谬的故事,现在马上把它从我的床上弄走。”

维克多叹了一口气,两根手指插进嘴里打了一个唿哨,随即一阵扑腾声传来,一只白褐相间花纹的小鹰从楼下飞了上来,扇动着翅膀落在床架上。这确实是一只隼,而且是一只品相较高的矛隼。这种鹰在中国被称为“海冬青”。

这是小维克多一个月前从树上掏下的雏鸟。

让他郁闷的是这个世界有弓猎,有渔猎,有犬猎,也有陷阱猎。偏偏从未有人听说过鹰猎。

“我一定要把你驯好了,让爷爷大吃一惊。”维克多一边抚摸着阿偌的脑袋,一边坚定的说。

矛隼阿偌则舒服的眯起了眼睛。     !

正文 第三章 童年 2

这是一个叫斯若的村子,清晨的薄雾渐渐的散去,小村也在晨辉中显现了身影。不大的村子大概住了三四十户人家,石制的小屋错落有致的排列着。村子的后面是一条不大的小河,这条也叫斯若的小河是从北方的山上流下来的,而它将在不久之后便会注入大陆上比较有名的一条大河卢瓦尔河,这条发源于布利第什的大河自北向南横穿了几个国家后又一路西去很快就流入了大海。

就像是在一刹那,还在沉睡的小村苏醒过来,随即传来了木门的吱呀声,男人的吆喝声,女人的呼唤声,孩子的啼哭声,当然少不了鸡鸣狗吠。接着一道道炊烟穿过薄雾向着蓝天冲去。深秋的一天就这么开始了。今天的天气真的不错。

六岁的维克多正在屋内切着面包,并在切下的面包片上抹上黄油。身后的灶台上正用铜壶热着羊奶。老亨特则在院子里劈着柴火。

“也不知是谁跟他讲的故事,用鹰打猎,真是天方夜谭”他嘴里小声嘀咕着“不过小维克多从小就喜欢打猎不愧有我提姆希·亨特的优良血统。”

不去管老亨特的自恋,小亨特一边干着活一边想着心事。选择鹰猎也是没有办法的,不是他不喜欢这种狩猎方式而是在前世他也只驯过一只鹰,不久就放了。能不能驯好实在没有把握。狩猎对于维克多来说就是一种爱好,当他准备开始这个世界的狩猎生涯时,计划却破产了。原本他为自己选择的第一件狩猎武器——弹弓无法制造。想当年他一柄弹弓曾创下过一天内32只麻雀,5只斑鸠,3只鹭鸟的纪录,现在他一直认为的最简单的猎具却无法制造。也许到猎枪制造出来时,这弹弓依然无法制造。只因没有皮筋。

自己小胳臂小腿、又没有天生神力是拉不开弓的,而犬猎时,狗只是辅助手段,最后一击仍是由人完成的。钓鱼虽然可以,但只能钓一些小鱼小虾,大鱼完全钓不动的,确实不让人过瘾。最后只有自己并不擅长的鹰猎了。

原本想用鹰网捕鹰的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鹰巢,并掏下了两只雏鹰。仔细辨认后他惊喜的发现这是两只矛隼。矛隼是隼中体形最大的一种,也是最珍贵的一种。那些阿拉伯的酋长、王子们则以拥有一只矛隼为荣。但他高兴没多久就开始发愁了。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驯化鹰隼要从雏鸟开始,其实雏鸟是最难驯养的,驯不好就变成了一只观赏鸟,没有了野性,不会捕食。像他这样的新手不成功的概率更大。

鹰猎起源于中亚,亚述帝国时就有人开始鹰猎了,之后分别传向了东方和西方,并形成了两个流派。中国开始鹰猎的历史早于西方,史记记载秦朝的李斯就爱好左牵黄犬,右架苍鹰。欧洲的鹰猎始于十字军东征。从架鹰方式来看,中国是右手架鹰,而欧洲是左手架鹰。而两派最大的不同就是驯鹰了。中国的鹰把式代代相传形成了独特的驯鹰文化,首先,驯养的都是成年的鹰,也就是学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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