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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
贝恰吉·史华密本来属于莫德·班尼亚种姓,但现在已成为耆那教僧侣了。和约希吉一样他也是我们的家庭顾问。他倒帮了我的忙,说:“我要这个孩子庄严地许下三个愿,然后就可以让他走。”他给我监誓,我于是发誓不喝酒、不接触女人、不吃肉。发了这种誓言,我的母亲便答应我出国了。
我就读的那所中学为我举行了欢送会。对于一个拉奇科特的青年人来说,到英国去确是一件不平常的事情。我先写好了几句答谢的话,可是简直念不出口。我记得当我站起来致答词的时候,我的头是怎样的发昏,周身如何颤抖。
我既得了家长们的祝福,便动身到孟买去。这是我从拉奇科特到孟买的第一次旅行,由我哥哥伴送。然而好事多磨,我到孟买以后,又遇到了许多周折。
第十二章 种姓身分被开除了
得到母亲的许可和祝福以后,我便欢欢喜喜地到孟买去,离别了我的妻子和一个几个月的婴儿。然而一到孟买,便有几个朋友告诉我哥哥,说印度洋在六、七月间风浪很大,因为这是我的初次航行,他们要我等到十一月再走。还有人说最近有一艘轮船遇到暴风而沉没了。这使我哥哥感觉不安,他不肯冒险让我马上动身,他把我安置在孟买的一个朋友那里,便回拉奇科特去做他的事情去了。他把我的旅费委托给我的妻兄保管,并吩咐一些朋友在我需要的时候尽可能给我一些照料。
我在孟买度日如年,常常做梦去英国。
就在这个时候,我们种姓里的人对于我出国一事便议论纷纷。那时还没有哪个莫德·班尼亚种姓的人去过英国,如果我居然去了,我得加以说明:他们召开了一个种姓会议,传我出席。我参加了。我当时如何突然鼓足了勇气到那里去,我实在不明所以。但是我无所畏惧、毫不犹豫地出席了那次会议。赛德——我们族里的族长——是我们的一个远亲,而且和我父亲相处很好,这时却厉声对我说:
“照本族的意见,你去英国的打算是不妥当的。我们的宗教禁止航海远行。我们还听说到了那里如果不损害我们的宗教,便无法生活。去的人不得不和欧洲人同饮食!”
我回答说:“我并不认为到英国去是违背了我们的宗教。我到那里的目的是求学深造。而且我已庄严地答应我母亲不做你们最害怕的三件事。我相信我的誓言能保障我的安全。”
“但是我们要告诉你,”那位族长反驳道:“在那里要保持我们的宗教是不可能的。你知道我同你父亲的关系,你应当听从我的忠告。”
“我知道那些关系,”我说道:“而且我把您当作我的长辈看待。但是这件事我无能为力了,我不能改变我去英国的决心。先父的朋友和顾问是一个很有学同的婆罗门,他并不反对我去英国,而家母和家兄也都准许我出国留学。”
“可是你竟敢不顾本种姓的命令吗?”
“我实在没有办法。我想种姓本身不应当干预这件事。”
这话激怒了那位族长。他斥责我,但我坐着不动声色。于是他便宣布他的命令:“从今日起,这孩子不应当被看作是本种姓的人了。谁要是帮助他或到码头去给他送行,就得交纳一卢比四安那的罚款。”
这个命令对于我并没有影响,我起身向那位族长告别。但是我不知道我的哥哥会有什么反应。幸而他还很坚定,写信对我保证:不管那位族长的命令,他还是准许我出国。
然而这件事使我更急于要走。万一他们对我的哥哥施加压力发生了效果,那又怎么办?谁能担保不发生意外的事情?我正在为这种处境发愁的时候,听说有一位朱纳卡德的律师被召要到英国去执行业务,将于九月四日乘船启程。我去见我哥哥嘱托照应我的朋友们,他们也都同意我不应当错过同这位律师作伴的机会。时间已很匆促,我打电报请示我哥哥,他回电表示同意。我便向我的妻兄索取旅费,可是他竟提到那位族长的命令,说他担当不起丧失种姓身分的处分。我只好另找我家的一个朋友,要求他暂垫旅费和零用钱,并请他向我哥哥索还垫款。这位朋友不但满足了我的要求,而且还鼓励了我一番。我很感激他。我立刻拿出一部分钱去买船票,然后准备行装。还有一个朋友对航行很内行,他替我把衣服等物都准备停当。有一些衣服我还喜欢,有一些我根本不喜欢。领带我后来很爱用,当时却很厌恶。有一件短甲克我看很不庄重。但是当时一心要到英国去,这一切都管不了许多了。至于所携带的食物,则足够旅程之用而有余。我的朋友们帮我订的舱位和朱纳卡德那位律师特立安巴克莱·马兹慕达先生同一个房间。他们还把我介绍给他。他是一个上了年纪而饱经世故的人。我那时只有十八岁,初出茅庐,毫无经验。马兹慕达先生告诉我的朋友们不用为我操心。
九月四日我终于离开了孟买远航了。
第十三章 终于到达伦敦了
我在船上一点也不觉得晕船。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我却感到局促不安。我对侍者讲话都觉得难为情。我很不习惯用英文讲话,而除了马兹慕达先生以外,所有二等舱的乘客都是英国人。我不敢和他们交谈,因为当他们和我谈话的时候,我简直听不懂他们说些什么,即使听懂了,我也回答不了。我得先在心里打好腹稿才讲得出口。我不晓得怎样使用刀叉,而且不敢问明菜单上有哪些素菜。所以我一直不敢到餐厅里去吃饭,总是叫到房间里来吃,而这些菜主要的全是甜品和水果,这些东西我自己都带了。马兹慕达先生却没有什么困难,他和每一个人都合得来。他常常在甲板上自由自在地走来走去,我却成天躲在房里,只有等到人很少的时候,才敢走上甲板。马兹慕达先生一直劝导我多和乘客们来往,多和他们随便谈谈。他告诉我,当律师的应有悬河之口,还为我叙述他的业务经验。他劝我利用每一个可能的机会讲英文,不要怕讲错,因为这对于应用一种外国语言显然是无可避免的。然而怎么说我也克服不了我的羞涩。
有一个英国旅客待我很好,他拉我攀谈起来。他的年纪比我大。他问我吃了什么,做什么的,上哪儿去,为什么害羞等等一连串的问题。他还劝我到餐厅吃饭。他笑我坚持不吃肉,当我们经过红海的时候,他用一种友好的口吻说:“现在当然不成问题,但是到了比斯开湾,恐怕你就得修正你的决定了。而且英国是那么冷,如果不吃肉就无法生活。”
“可是我听说人们不吃肉也能在那里生活,”我说道。
“我告诉你,这是瞎扯,”他说。“就我所知,那里的人没有一个不吃肉的。难道你不明白我并没有叫你喝酒吗,虽然我自己是喝酒的?可是我认为你应当吃肉,因为不吃肉便活不下去。”
“我谢谢你的好意,但是我已经庄严地答应了我母亲不吃肉,所以我连想都不敢想要吃肉。如果不吃肉确实活不了,我宁肯回印度去,也不能因为要在那里住下去而吃肉。”
我们终于进入了比斯开湾,然而我并不觉得需要吃肉或喝酒。有人劝我准备一些不吃肉的证件,我就请那位英国朋友给我开一份,他高兴地给了我一份证书,我把它珍藏了很久。然而后来我知道连肉食者也可以弄到这种证书,它对于我就完全丧失了它的魅力了。如果我说的话都不能算数,弄到一份证书又有什么用呢?
不管怎样,就我记忆所及,我们终于在一个星期六到达了南安普顿。我在船上穿的是一套黑西服,朋友们给我买的那套白法兰绒,我是特意留到上岸时才穿的。我原来以为上岸的时候穿白衣服比较体面,所以我就穿上了那套法兰绒衣服。那时已经是九月的最后几天了,上岸以后才发现只有我一个人穿这种衣服。我把所有的衣箱和钥匙都交给格林德利公司的代理人托运,因为我看见很多人都是这样做的,自己也就照办了。
我带了四封介绍信,分别给皮·捷·梅赫达医师,达巴特朗·苏克拉先生,兰吉特辛吉亲王和达达巴伊·瑙罗吉。船上有人劝我们住到伦敦的维多利亚旅馆。马兹慕达先生和我都接受了这个意见住到那个旅馆里去。只有我一个人穿白衣服这件事,使我越想越不好受。到了旅馆以后才晓得我的东西要到第二天才能够从格林德利公司那里取出来,因为那天正是星期天,这使我更为局促不安。
我在南安普顿给梅赫达医师发了一封电报,他当天晚上八点钟左右便来看我。他热烈地欢迎我,却笑我还穿着法兰绒的衣服。我们谈话的时候,我无意中拿起他的礼帽,要试试它多么光滑,因为不懂得纹理,竟用手把绒毛弄乱了。梅赫达看见我这种行为,多少有些生气。他想阻止我,可是已经来不及了。这件事是对于未来的一个警告,这是我学习欧洲礼节的第一课。梅赫达医师幽默地给我详细讲解起来,他说:“不要摸别人的东西:第一次见面,不要象我们在印度常常做的那样问许多问题;不要高声讲话;对别人讲话的时候,不要象我们在印度那样老是称呼他‘先生’①;只有仆人和属下的人才这样称呼他们的主人。”诸如此类。他还告诉我住旅馆很花钱,劝我最好住在私人的家里。我把这事情拖到星期一才考虑。
①英文Sir还含有“老爷”之意——译注。
马兹慕达先生和我都觉得住旅馆很难过,而且也很贵。不过,同船有一个来自马耳他的信德人已经和马兹慕达先生交上了朋友,对于伦敦,他不算是一个生客,他答应帮我们找几间房。我们自然同意了。到了星期一,我们一拿到行李,付了房钱,便搬到那位信德友人替我们租好的房屋里去。我记得我的旅馆费达三英镑,其昂贵使我震惊!尽管费用这么沉重,事实上我却饿着肚皮!因为我什么也吃不下。有时我不喜欢吃这样东西,又叫了另一样东西,但是同样要付两份钱。事实上这几天我一直是依靠我从孟买带来的食物生活的。
搬入新房以后,我还是觉得很不舒服。我常常怀念我的家庭和祖国。我母亲的爱一直和我形影不离,到了晚上便泪流满颊,家庭的一切回忆使我不能成眠。我内心的苦闷是无法向人诉说的。即使能够,又有什么用处呢?我知道,没有什么东西能给我安慰,因为一切都是陌生的——无论是人,他们的习惯,甚至他们的住所。对于英国的礼节,我是完全外行的,所以要不断地留神。对于发誓素食的人,尤为不便。就是我可以吃的菜,也是淡而无味。这使我感觉进退两难。在英国是不好受的,然而回印度去更不是办法。如今既然来了,便应当住满三年,我心里这么想。
第十四章 我的抉择
星期一那天梅赫达医师到维多利亚旅馆来,以为我还住在那里。他发现我们已经搬走了,找到了我们的新址,便到我们的住处来看我。我因为不懂事,在船上染了癣病。在船上我们老是用海水洗衣服和洗澡,肥皂使不上。可是我却偏偏要用肥皂,以为用肥皂才能表示自己有文化,结果是不但没有把皮肤洗干净,反而弄得混身油腻,因此长了癣。我指给梅赫达医师看,他教我用醋酸洗涤。我还记得醋酸怎样辣得我痛叫起来。梅赫达医师看了我的房间和陈设,摇着头说:“这个地方不行。我们到英国来,与其说是为了求学,不如说是为了取得一点英国人的生活和风俗习惯的经验。为了这个缘故,你应当和英国人家住在一起。但是在这以前,我想你最好跟某某人当一下学徒,我带你去吧。”
我感激地接受了他的意见,又搬到一位英国朋友那里去住。他为人极其和蔼体贴,把我当弟弟看待,教导我英国人的规矩礼俗,使我习惯于用英文谈话。但是我的饮食却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我吃不下用开水煮过的不搁盐或香料的青菜,主妇不知道应该给我煮些什么才好。早餐的麦糊倒还可口,但是午饭和晚餐我总是吃不饱。那位朋友不断劝我吃肉,然而我总是以已有誓言为理由略加说明,然后默不作声。午饭和晚餐都有菠菜和面包,还有果子酱。我是一个能吃的人,胃口也很大,但是我只吃两三片面包,不好意思多要,因为多要好象是不对的。况且午饭和晚餐都没有牛奶。有一次那位朋友发急了,坦白地对我说:“如果你是我的亲弟弟,我就会送你回国。你母亲既不识字,也不了解这里的情形,在她面前发的誓言有什么价值?这根本不是什么誓言,法律上也不会加以承认。坚守这种誓言是纯粹的迷信。我要告诉你,你这样执拗在这里不会得到什么好处。你承认你吃过肉,而且觉得好吃。你在绝对不需要的地方倒吃了,现在到了必须吃肉的地方来了,你却不吃。真是令人不解!”
然而我还是坚定不移。
那位朋友还是日夜絮絮不休地劝导我,但是我始终以否定的态度面对着他。他愈争辩,我愈固执。我每天祷告,求上帝保佑,果然发生效验。我对上帝并没有什么观念,这是信仰的作用,这种信仰的种子是那位善良的保姆兰芭种下的。
有一天那位朋友开始给我读起边沁的《功利论》来。我简直如坠入五里云雾中:其文字之艰涩使我无法理解,他便为我解释起来。我说:“请原谅我吧,这些深奥的东西我实在捉摸不住。我承认人需要吃肉,但是我不能破坏自己的誓言。我不能争论这个问题,我明白争也争不过你。请你把我当作一个傻瓜或固执的人饶了我吧。我很感激你对我的爱护,我知道你确实希望我好。我也知道你再三启导我这个问题,是出于你对我的关怀,但是我没有办法。誓言就是誓言,它是不能违背的。”那位朋友惊讶地望着我。他把书合起来,说道:“好吧,我不再和你争辩了。”我听了很高兴。他果然不再讨论这个问题。然而他并没有终止对我的担忧。他既抽烟又喝酒,但是从来不要我抽烟喝酒。事实上,他倒叫我别抽烟别喝酒。他所担心的一件事是:别让我的身体因为不吃荤而衰弱,从而不会感觉在英国那么自在。
这就是我一个月的学徒生活。那位朋友的家是在里奇蒙,一个星期最多只能上伦敦一两次。梅赫达医师和达巴特朗·苏克拉先生因此决定我应当寄居在某一家庭里。苏克拉先生看上了西肯新敦一个英印混血种的家,就把我安置在那里。主人是个寡妇。我把我的誓言告诉了她。这位老太太答应适当地照顾我,我就在她家里住下来了。我在这里也几乎是挨饿的。我已写信回家去要一些糖果和其他家乡风味的食品,可是还没有寄到。这里样样东西都是淡而无味。这位老太太每天都问我喜欢不喜欢她做的饭菜,可是她又有什么办法呢?我还是象从前一样的难为情,不敢索取比人家所给我的更多的东西。她有两个女儿,她们总是多拿一两片面包给我。但是她们不知道,一大块面包也不一定填满我的肚子。
然而现在我总算安定下来了。我还没有开始正规的学习。由于苏克拉先生的提示,我这时候才开始读起报纸来。我在印度从来没有读过报纸,但是在这里,我已养成了经常读报的习惯。我常常浏览《每日新闻》、《每日电讯》和《保尔·玛尔公报》。这大约要花一个钟头。因为闲着,我便出去到处走走,想找一家素食馆。那位主妇曾告诉过我市区里是有这种地方的。我一天要走十英里到十二英里,找一家便宜的馆子畅畅快快地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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