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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呢?被砸了还是侥幸逃生了?
两年后,我的小阁楼修复了,只是把先厚重的瓦顶改成简易的木顶。但对面歌手那小屋却一直没有重建。待他那堆震垮的瓦砾清除干净后,整片楼顶重新铺过油毡,黑黑的,一马平川,反射着刺目的光,看上去很异样。望着对面这空荡荡的屋顶常常牵动我的是那歌手的下落,他是否还在人间。
我又到他那片楼里去了一趟。此时“*”已然结束,再去打听那位歌手不必提心吊胆。奇怪的是,那楼里的邻居竟连他叫什么也说不清楚。只知道他地震中受了伤,被人抬走了。但他被抬走的,抬到哪儿去了,没人知道。
那时代,人对人知道的这么少。
六
三年后的一天晚上,我到不远的“三角地”那边的地震棚去看一个朋友,聊天聊得太长,回来已挺晚。街上很黑,也很静。秋叶清新的气息呼吸起来很舒畅。走着走着,后边传来一阵歌声,像风一般吹到我的背上。我立即被热烘烘地感动起来。这歌是那时候传唱最广的《祝酒歌》。欢悦里边含着很深的苦涩和伤感,这是那个时代特有的情感。然而我不只是为这支歌而感动。更让我惊喜地发觉哎呀,不正是那失踪已久又期待已久的歌手的声音吗?真的会是他吗?
我扭过头,只见唱歌那人骑着车,从街心远处一路而来,歌声随之愈来愈近。
可是在这短暂的时间里,我又不能立即确定这就是那歌手的声音。因为我听过他的歌是没有歌词的,现在却唱着歌词。这声音听起来就有点似是而非了。就在犹疑之间,唱歌的人骑车从我身边擦肩而过。这一瞬,我看清楚了他,一个中年男人,头发向后飘着,瘦削的脸上线条清晰,眉毛很深,他唱得很动情,神情完全投入到歌里边去了。可是我从来没见过他呀。反倒是愈看清楚他,愈不能断定了。跟着他已跑到我前面十几米远,马上就要走掉,我心一急,一举手,待要招呼住他,却忽然控制住自己。如果他不是那歌手,不是会很尴尬,而且更失落吗?世上的事,有时模糊比弄清楚更好。希望不总是在模糊中么?于是我伫立街心,目光穿过黑夜,跟着他的身影与歌声一同远去,直到消失在深邃的夜色里,我却还在下意识和茫然地举着一只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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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照透入书房
我常常在黄昏时分,坐在书房里,享受夕照穿窗而入带来的那一种异样的神奇。
此刻,书房已暗下来。到处堆放的书籍文稿以及艺术品重重叠叠地隐没在阴影里。
暮时的阳光,已失去了白日里的咄咄逼人;它变得很温和,很红,好像一种橘色的灯光,不管什么东西给它一照,全都分外美丽。首先是窗台上那盆已衰败的藤草,此刻像镀了金一样,蓬勃发光;跟着是书桌上的玻璃灯罩,亮闪闪的,仿佛打开了灯;然后,这一大片橙色的夕照带着窗棂和外边的树影,斑斑驳驳投射在东墙那边一排大书架上。阴影的地方书皆晦暗,光照的地方连书脊上的文字也看得异常分明。《傅雷文集》的书名是烫金的,金灿灿放着光芒,好像在骄傲地说:“我可以永存。”
怎样的事物才能真正地永存?阿房宫和华清池都已片瓦不留,李杜的名句和老庄的格言却一字不误地镌刻在每个华人的心里。世上延绵最久的还是非物质的—思想与精神。能够准确地记忆思想的只有文字。所以说,文字是我们的生命。
当夕阳移到我的桌面上,每件案头物品都变得妙不可言。一尊苏格底的小雕像隐在暗中,一束细细的光芒从一丛笔杆的缝隙中穿过,停在他的嘴唇之间,似乎想撬开他的嘴巴,听一听这位古希腊的哲人对如今这个混沌而荒谬的商品世界的醒世之言。但他口含夕阳,紧闭着嘴巴,一声不吭。
昨天的哲人只能解释昨天,今天的答案还得来自今人。这样说来,一声不吭的来是我们自己。
陈放在桌上的一块四方的镇尺最是离奇。这个镇尺是朋友赠送给我的。它是一块纯净的无色玻璃,一条弯着尾巴的小银鱼被铸在玻璃中央。当阳光彻入,玻璃非但没有反光,反而由于纯度过高而消失了,只有那银光闪闪的小鱼悬在空中,无所依傍。它瞪圆眼睛,似乎也感到了一种匪夷所思。
一只蚂蚁从阴影里爬出来,它走到桌面一块阳光前,迟疑不前,几次刚把脑袋伸进夕阳里,又赶紧缩回来。它究竟畏惧这奇异的光明,还是习惯了黑暗?黑暗总是给人一半恐惧,一半安全。
人在黑暗外边感到恐惧,在黑暗里边反倒觉得安全。
夕阳的生命是有限的。它在天边一点点沉落下去,它的光却在我的书房里渐渐升高。短暂的夕照大概知道自己大限在即,它最后抛给人间的光芒最依恋也最夺目。此时,连我的书房的空气也是金红的。定睛细看,空气里浮动的尘埃竟然被它照亮。这些小得肉眼刚刚能看见的颗粒竟被夕阳照得极亮极美,它们在半空中自由、无声和缓缓地游弋着,好像徜徉在宇宙里的星辰。这是惟夕阳才能创造的景象它能使最平凡的事物变得无比神奇。
在日落前的一瞬,夕阳残照已挪到我书架最上边的一格。满室皆暗,只有书架上边无限明媚。那里摆着一只河北省白沟的泥公鸡。雪白的身子,彩色翅膀,特大的黑眼睛,威武又神气。这个北方著名的泥玩具之乡,至少有千年的历史,但如今这里已变为日用小商品的集散地,昔日那些浑朴又迷人的泥狗泥鸡泥人全都了无踪影。可是此刻,这个幸存下来的泥公鸡,不知何故,对着行将熄灭的夕阳张嘴大叫。我的心已听到它凄厉的哀鸣。这叫声似乎也感动了夕阳。一瞬间,高高站在书架上端的泥公鸡竟被这最后的阳光照耀得夺目和通红,好似燃烧了起来。
作
今日早起,神清目朗,心中明亮,绝无一丝冗杂,惟有晨光中小鸟的影子在桌案上轻灵而无声地跳动,于是生出的心情。这便将案头的青花笔洗换上清水,取两只宋人白釉小盏,每盏放入姜思序堂特制的轻胶色料十余片,一为花青,一为赭石,使温水浸泡,色沉水底,渐显色泽。跟着,铺展六尺白宣于案上,以两段实心古竹为镇尺,压住两端。纸是老纸,细润如绸,白晃晃如蒙罩一片月光,只待我来纵情挥洒。
此刻,一边开砚磨墨,一边放一支老柴的钢琴曲。不觉之间,墨的幽香便与略带伤感的乐声融为一体。牵我情思,迷我心魂。恍恍惚惚,一座大山横在面前。这山极是雄美,却又令人绝望。它峰高千丈,不见其顶,巅头全都插入云端。而山体皆陡壁,直上直下,石面光滑,寸草不生,这样的大山能登临?连苍鹰也无法飞越!可它不正是我执意要攀登的那种高山吗?
这时,我忽然看见极高极高的绝壁上,竟有一株松树。因远而小,小却精神。躯干挺直,有如钢枪铁杵,钉在坚石之上;枝叶横伸,宛似张臂开怀,立于烟云之中。这兀自一株孤松,怎么能在如此绝境中安身立命,又这般从容?这绝壁上的孤松不是在傲视我、挑战我、呼唤我吗?
不觉间,兴如风而至,散锋大笔,连墨带水,夹裹着花青赭石,一并奔突纸上。立扫数笔,万山峥嵘;横抹一片,云烟弥漫。行笔用墨之时,将心中对大山的崇仰与敬畏全都倾注其中。没有着意的刻与营,也没有片刻的迟疑与停顿,只有抖动笔杆碰撞笔洗与色盏的叮叮当当之声。这是人独有的音乐。随同这音乐不期而至的是神来之笔和满纸的灵气。待到大山写成,便在危崖绝壁处,以狼毫蘸墨去一株松树这正是动笔之前的幻境中出现的那棵孤松。于是,将无尽的苍劲的意味运至笔端,以抒写其孤傲不群之态,张扬其大勇和无畏之姿。完撂笔一看,哪有什么松树,分明一个人站在半山之上,头顶云雾,下临深谷。于是我满心涌动的豪气,俱在中了。这样的作不比写一篇文章更加痛快淋漓?
有人问我,为什么有时会停了写作的笔,起来?是消遣吗?休闲吗?自娱吗?
我笑而不答,然我心自知。
书房花木深(1)
一天忽发奇想,用一堆木头在阳台上搭一座木屋,还将剩余的板条钉了几只方形的木桶,盛满泥土,栽上植物,分别放在房间四角。鲜花罕有,绿叶为多。再摆上几把藤椅、竹几、小桌、两只木筋裸露的老柜子;各类艺术品随心所欲地放置其间。还有一些老东西,如古钟、傩面、钢剑以及拆除老城时从地上捡起的铁皮门牌高高矮矮挂在壁上??最初是想把它作为一间新辟的书房,期待从中获得新的灵感。料坐在里边竟写不出东西来。白日里,阳光进来一晒,没有涂油漆松木的味道浓浓地冒出来,与植物的清香混在一起,一种享受生活的欲望被强烈地诱惑出来。享受对于写作的人来说是一种腐蚀。它使心灵松弛,握不住手里沉重的笔了。
到了夜间,偏偏我在这
一个一无是处的,被认为是废物和白痴家伙,把灵魂卖给了恶魔,能换取到什么?美色?力量?财富?权力? 颠覆这世界的所有规则吧,让我们遵寻着恶魔的轨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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