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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似乎怔了怔,但是随即很快淡定下来:“原来那个女孩子也是暗部的人,呵呵……难怪我总觉得她和其他人不大一样。”
我都已经把话讲的那么开了,这个家伙居然还能如此的平静,果然不愧是暗部的人啊,了不起:“莉佳说,李勋先生曾经也是在暗部为郑家做事的,而且手段异常出色,不过多时便获得了自由之身。”
他嘴角弯起一道弧线,笑的温柔:“是啊,我曾经是暗部的人。只是我现在已经是自由之身了,再也不必帮暗部做事。妙小姐,你是担心我受了郑廉的命令而接近你吗?”
“不是。”我非常认真的看着他:“无论你曾经是不是暗部的,都与我没有关系。因为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在这个宴会上寻找自己的终生伴侣。只是原本觉得可以和你成为朋友,虽然你衣着名贵,但是并不炫耀自己,这样的你就算是站在世界上最闪耀的地方,也会让别人的目光集中在你身上。我并不想多了解你的过去,也知道也许现在的你已经跟暗部没有任何关系……只是我现在身在这样的地方,实在没有太多的力气应付我不知道的人,不了解的人,而且……还是曾经拥有那么强大手段的人。”
他长长的呵出一口气:“我明白了。”
纤长的手指伸了出来,他抽出领口下的那支笔,然后将它递到了我面前:“无论你相信不相信,至少……我对你所说的话都是真的。这支笔是我导师送给我的,它象征着希望和梦想……曾经在暗部的时候我所希望的就是永远摆脱那样的地方,最后我做到了,虽然成功脱离了黑暗,但是黑暗却一直跟在我的身后。就像人的影子,纵然你一生光明磊落,仍旧会有黑暗伴随着你。妙小姐,这支笔送予你,愿你可以完成你的希望和梦想。”
我愣在了那里,看着他递过来的笔,上面精美的英文字母排列成螺旋形的花纹(也许不是英文?呃,太花了,看不清楚)。这支笔,是由3位经验丰富的顶级技师花费了7个月的时间手工制作而成,是无价之宝啊。哪怕不看它本身的价值,光是李勋导师送给他的这一点来说,都是对他非常重要的物品。
而现在,他却把这么重要的笔送给了我……肯定有阴谋!(笔者: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正文 第二百零一章 方千亦登场
犹豫了一下,我还是接过了那支笔,秉着不要白不要,要了也白要的心理。反正郑廉要对付我,那就来吧,我也不怕。拿人家的一直笔难不成他还能告我偷盗不成?
李勋倒也大方,给了我一支笔之后就消声灭迹了,整个宴会都看不到他的人。我握着笔站在原地发呆,头顶的水晶大吊灯散发着温暖的光芒。
“他把笔给了你?”有些人走路像幽灵,来到你身后根本就感觉不出来。
我转过头看到郑廉摆脱了一堆女人站在后面,他的头发柔软,身上穿着一件华丽的礼服,优雅而绅士。
均人真是很奇妙的动物,表面上看过去光鲜亮丽,背地里却不知道有多少阴暗。就像郑廉,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在大街上,他穿着类似COSPLAY一样的衣服,漂亮而精美,脸上的笑容单单纯纯,让我以为他是脑子抽筋了的贵族小孩,后来才知道他不是脑子抽筋了,而是脑子太邪恶。
做出后面的一系列事情,最终被抓回了郑家历练。历练了一年之后放出来,变成了现在阴险腹黑的郑廉。
“他竟然会把这么重要的笔给你。呵呵,妙安兰,你果然很不一般。”郑廉拄着手杖走到我跟前,让我觉得他有点未老先衰了。难道腿被打瘸了不成?就算那根东西是郑家的象征,也不用天天拿在手里吧?
耒“这支笔,可是一个对他非常重要的人送给他的呢。”我站在那里一动不动,郑廉已经从我手上把笔拿了过去,他拧开笔盖,里面忽然散发出万丈把光芒……千万颗细小的碎钻组合而成,粘附在了笔的尖端,就好像一块蔓延着水晶藤萝的地面,一寸一寸的,一寸一寸的把光芒散发出来。
我愣住了,呆呆的看着那支笔。
郑廉举到了空中,笔盖上有许多细小的圆孔,这些圆孔外投射进了光亮,把整支笔都照的透亮。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以前看过的那部《功夫熊猫》的动画片,里面有一幕是那只熊猫抢到了一个包子,举到空中散发出无限的光芒……现在郑廉就好像那只熊猫,手里的笔就像包子。原谅我实在找不出形容他们的语言,只能用这样单纯而简洁的想象。
“李勋是在八年前来到郑家的,那个时候他二十四岁,还是一个纨绔子弟,家里有钱,整日玩耍。每天飙车、玩游戏,和其他富二代一样,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只是家里突然受了难,父母的钱全部赔光了,双亲跳楼自杀,只留下他一个人。我们便把他接了过来,让他成为郑家暗部的人。一开始他是拒绝的,什么都不肯做,什么都不听,打他也好辱骂他也好,他都权当没有听见,像发了疯一样想要冲出这个牢笼。后来,这支笔原本的主人来了,他告诉他,如若想要获得自由,如若想要回到以前那样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生活,就要放低自己的心,放下悲伤和绝望。当时李勋的家受难,就是因为曾经李家关系最好的一个公司下了套,让他们赔光了钱。自那一天之后,李勋变了一个样,他学会了隐忍,学会了面带微笑。他真的是一个非常聪明非常有才能的人,过了四年之后他就开始帮郑家做事,其中他扳倒了曾经伤害过他们家的那个公司,扳倒之后他继续为郑家做事,风轻云淡的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内敛的厉害。三年前他完成了一项对郑家来说非常重要的任务,我的父亲便放他离开了。”郑廉停在空中的手微微转动了一下,随后将笔放回我的手掌心里:“这支笔,就是我父亲送给他的。他是他的导师,也是对他来说非常重要的一个人。”
郑廉的父亲……
我握紧了手中的笔,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他。一个男人,可以说服另一个男人,并且成为他心中非常重要的人,这很值得YY。而且郑廉应该也是被他父亲说服的吧,一年前他还是一个顽劣的小孩,一年之后却突然成熟了那么多,变得安静,变得沉稳。
就好像原本是嚣张跋扈的孔雀,一瞬间变成了安静高贵的丹顶鹤,这之中的蜕变实在是太让人难以置信了。
绅士的弯下身子,他伸出了手摆了一个邀请的姿势:“妙安兰小姐,我可以有幸请你跳一支舞吗?”
“你想被我踩鞋子吗?”我低头看了一眼他那高贵的鞋子,纯白色的,上面还有金色的流苏。
郑廉优雅的微笑:“绝不抱怨。”(就算被我踩了鞋子,也不抱怨—0—?!)
整个宴会瞬间安静了下来,郑廉不愧是今天的寿星,他一上场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他的身上。从以前的任性转变到现在的成熟,不知道方千亦会不会也有这样大的变化。方千亦……说到方千亦,我好像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到他了,明明想要忘记的,但是他的影子却跟萝卜似的深深扎根在脑海里,拔了一年都拔不出去。
“方家少爷!”“哎,真的是方家少爷方千亦,他怎么也来了?!”“方家少爷居然也会来啊……这可是郑少的生日会!”“方家跟郑家关系非常不错,来也很正常嘛。”“可是你们不知道吗?一年前方少爷跟郑少爷吵过架,听说还是为了一个女人,闹得两边的父母都出面阻止。”“有这回事吗?我怎么没听过???”“方家少爷好像长高了不少,变得越来越帅了耶。”“你不是从以前开始就喜欢他么。”
正当我被郑廉环着腰站在舞池中间跳舞,突然听到身边的人传来一阵窃窃私语,其中听到了方千亦三个字,我惊的连忙转过了头……
正文 第二百零二章 方千亦的婚戒
站在米黄的大门外,一身黑色的礼服,领带上没有任何修饰,浊黑的好像墨汁。他的眼睛细长而优雅,眉宇间散发着淡淡的光华。领口上别着一枚胸针,垂落下来的锁链系扣在插着笔的胸前袋里,庄重的好像是一个祷告的牧师。
一步一步朝着里边走,晃动的铂金戒折射进我的眼睛里……
那是没有镶刻钻石,却看上去异常华贵的婚戒。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听过这样一个有趣的生理现象吗?大家伸出两只手,将中指向下弯曲,对靠在一起,然后将其它的4个手指分别指尖对碰。我们会很惊奇的发现,那对大拇指可以张开,那对食指也可以张开,那对小拇指也可以张开……只有无名指,怎么也张不开。所以,无名指代表夫妻,是一辈子不分离的。它象征着真正的爱,粘在一起后,永生永世都不分离。
方千亦从外面进来,在场的所有人都把目光集中到了他的无名指上。他戴上了婚戒,不是订婚,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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