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明白了,这件事情的确是我们的疏忽,古德里斯是座很美丽的城市,还请莉莉丝会长相信我们并无意伤害它,也无意伤害当地的居民。”布里茨道歉,“本来这一切都在我们的控制之中,可惜没想到城中的一处秘密据点会被人偷袭,之后所发生的事情并不是我们的本意,我可以保证今后不会再出现类似的事情。”
“不,你并不明白,问题不在于那只怪物因为什么原因脱离控制,而在于你们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将它带到古德里斯来。”莉莉丝摇头道,“说到底,你们的骨子里根本就不在乎这座城市,不在乎生活在这座城市中其他人死活,这些天在和你们的接触中我能感觉到尽管你们表面上都是彬彬有礼的样子,但内心深处其实并没有什么感情,不但对你们的目标,对周围的人,甚至你们自己的同伴也是如此,这才是我最担心的事情,你们是一群没有底线的人,这就意味着你们有可能在这座城市中做出任何事情来。”
“虽然很想反驳,但您说的好像都是事实,”布里茨的眉宇间看上去有些无奈,右手食指有节奏的敲打着座椅,“可莉莉丝会长您又能做什么呢,市议院已经决定停止调查,您这么做等于公然违背市议会的命令呵。”
“身为魔法师协会古德里斯分会的副会长,我并非只对市议会负责,还可以行使我的紧急权限将搜集到的资料提交给达达里昂惠会长和阿布思超魔导师,他们会评估你们给这座城市所带来的威胁,并有权宣布你们为古德里斯所有魔法师共同的敌人,”莉莉丝毫不犹豫道,“之前你和我谈了那么多条件,该现在轮到你们来做选择了,将和你们组织有关的所有资料交给我,在12小内把你们的人员内全部撤离出城,并且保证不再回来,当然你们也可以试试在古德里斯挑战下魔法师。”
“或者我们还有第三个选择。”布里茨的神色显得无比遗憾,“尽管就我个人而言很不想走到这一步,您真的是一个很出色的人,单枪匹马将调查推进到这一步,已经引起我们的警惕,但也正因为如此,只要我们今晚干掉您,您所做的一切自然也就没有人再知道。”
“你们可以试试看。”女魔法师平静道。
作为魔法师协会古德里斯分会的副会长,莉莉丝在公众面前绝大都数时候在以一种精明干练的气质示人,这些年分会在她的手上发展的不错,渐渐也步入了正轨,因此大家对于这位分会实际掌控者的评价也很高,不过这些赞美之词更多的是聚焦在她的管理才能上。
莉莉丝很少在别人面前出手,实际上古德里斯城中高阶魔法师云集,更有阿布思这种九阶超魔导师坐镇,真正发生危险的时候也不轮不到她区区一个五阶大魔法师上阵,但是这并不以意味着她没有战斗力。
实际上恰恰相反,作为南方诸校毕业的高材生,即便是在天才如云的圣罗兰魔法学院她的实战成绩也始终名列前茅,莉莉丝的战斗风格是典型的学院派,重视自身防御和续航能力,有着不合年龄的沉稳,就连许多排名在她之上的家伙都不很头疼和她交手,而她更是被许多老师所看好,毕业之际有不少教授都看重她,希望她能够留校,然而她却最终婉拒了所有邀请,选择加入到魔法师协会工作,而在这之后,不过短短三年时间她就升任古德里斯分会的副会长,布里茨有一点没有说错,如果不是达达里昂突然空降,莉莉丝本该最是接任会长位置最合适的人选。
(嗨,法杖的设定评论区竟然吵的那么凶,等下我在评论区单独开一贴说下这个问题吧)(未完待续。。)
解答大家之前的几个问题(有一定剧透,没看过这本书的读者最好先不要看)
q1关于法杖的设定
没想到这个问题会有这么多人纠结,我本来以为这种设定现代人会更好理解,法杖就是一种工具,法杖之于法师就像枪之于枪手一样,魔法师施法需要用到法杖就像小马哥在人群里杀进杀出需要带枪一样,你总不能指望他带根儿胡萝卜就把人家黑帮几百号人杀个对穿吧?那就不叫动作片叫修真片了。
所以我觉得杀人前带好装备是对死者最起码的尊重。
不过我也知道现在绝大多数网文的主流都要求主角是全方位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存在,可能大家也都更适应这种,这大概也是绝大多数人接受不了法师没有法杖在身边就没法施法这种设定的根本原因(但是讲道理你们都接受了咕噜姆和巴金斯靠猜谜语决定魔戒的归属,哈利波特每次都靠头上的闪电反杀伏地魔,竟然他喵的接受不了法师施法需要用法杖我也是……嗨)
但是怎么办,导演当初没有把小马哥设计成一个喉咙里可以喷射出火焰,手腕可以抖出机枪还带着次元口袋还可以无限共计子弹粮食实现自我修复功能的终结版多啦a梦这让我也很绝望啊。
以上自然都是调侃但是无奈也是真的,我已经将魔法师在这本书中设定为开挂一样的存在(在这里也小剧透一下,随着剧情的发展你们会越来越深刻的体会到这一点),讲道理我只是要求他们打架的时候别忘了带法杖这真的很过份吗?有读者可能觉得很不爽,魔法师离开了法杖就是一个普通人了吗?
我的回答是不是,魔法师还有丰厚的知识储备还有强大的精神力,所以严格来说他们和普通人并不同,但是是的,没有了法杖的魔法师前所未有的脆弱。
所以我的建议是如果你真的怕死的话可以选择1。缩在自己乌龟壳一样的的法师塔里不出来,2。或者多带两件魔导器防身(书里有不少魔法师都有这个习惯)3。学会利用魔法阵等其他手段保护自己。4。和别人组队,或者依靠出众的颜值征服对方。5。天呐,你tmd是个魔法师,你tmd能不能带着自己那根该死的法杖!!!
q2你说了那么多,本书一开始罗布为什么可以不带法杖去地下城装逼?!说,作者你是不是给他开了猪脚光环?
这个问题大概也是这本书被黑的最惨的地方,但也是我觉得开篇我交代的的清楚的问题,是的,罗布是逃出来的,他没法带装备和钱,但他不是白痴,1。他找了三皇子接应他2。他在之前给老家的亲爹寄了十枚金币的启动资金,我觉得做到这个份上已经很充分了。
但朋友们,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计划再好也赶不上变化,三皇子半路投敌,罗布在布拉多港匆忙逃走身上没带钱,好不容易搭船回到家乡结果发现亲爹欠了一屁股债,而且还坑了他这个唯一的儿子,这个时候面对成为奴隶还是跟着去地下城兜一圈这两个选择任何抖m以外的人都会选第二个吧,这很奇怪吗?罗布已经问了能不能给他点时间凑钱,但因为老瑞克斯已经跑路了,如果你是洛洛,你会给他这个时间吗?
我的天呐,这本书里的配角不是给主角配戏的npc啊,每个人都会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思考问题的,就好像有人问我矮人为什么不再多给主角点钱,首先矮人救过罗布一次了,而且还暴露了自己的炼金飞艇,罗布帮他改进炼金飞艇,矮人再送哨子,双方两清,矮人给路费是仗义,再多要就是贪婪了,况且就算矮人愿意多给,罗布也不会要的,请记得,那时候罗布的计划是回家开个面包店,过普通的生活,而他之前寄给过家里那十枚金币,所以他那时候只需要路费。
很无奈的再强调一次,讨论主人公的行为首先请把这个行为放在剧情发展的相应阶段,事情发展到那个阶段,罗布是必须要去地下城的,而这时候如果你们认真看书就会发现他已经开始在不暴露自己的情况下着手做准备了,手杖,魔法刻刀这些都是他在进入地下城前就已经在路上默默收集到的,所以他并不是杵着一张脸下去装逼的。
到下地城钱他所缺的就只有一刻魔晶而已。
所以你们猜,他会不会早就知道老盗贼爱德华的身上有一件魔导器?
哼哼,我不告诉你们。
这个故事是很有趣的,在第一卷我主要干的活是挖坑,挖坑,以及挖坑,在你们看的出来和看不出来的各种地方,甚至有一些你们觉得无关紧要的细节和设定都会在最终指向同一个很有趣的真相。
张湖畔,张三丰最出色的弟子,百年进入元婴期境界的修真奇才。他是张三丰飞升后张三丰所有仙器,灵药,甚至玄武大帝修炼仙境的唯一继承者,也是武当派最高者。在张三丰飞升后,奉师命下山修行。大学生,酒吧服务员,普通工人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生活,总是有丰富多彩的人生,不同的遭遇,动人的感情,总是让人沉醉不已。武林高手...
一个现代人,来到了古代,哇噻,美女如云呀,一个一个都要到手,战争阴谋铁血一揽众美,逍遥自来快乐似神仙本书集铁血与情感于一身为三国类中佳品。...
成仙难,难于上青冥!修真难,没有法宝没有丹药没有威力巨大的符箓,没有强悍的天赋。但是自从有了位面商铺就不一样了,有了位面商铺一切都有了。什么,修真界最普通的洗髓丹在你那里是绝世神丹!什么,你们那个位面遍地都是各种精金矿物,精铁灰常便宜!前世走私军火的商人,今生在修真界同样要将商人当做自己终生的追求。我只是一个做生意的,修炼真仙大道只是我一个副业。成为位面商铺之主,横扫诸天万界。商铺在手,天下我有!...
前世孤苦一生,今世重生成兽,为何上天总是这样的捉弄!为何上天总是那样的不公!他不服,不服那命运的不公。自创妖修之法,将魔狮一族发展成为能够抗衡巨龙的麒麟一族,成就一代麒麟圣祖的威名。...
唐门外门弟子唐三,因偷学内门绝学为唐门所不容,跳崖明志时却发现没有死,反而以另外一个身份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属于武魂的世界,名叫斗罗大陆。这里没有魔法,没有斗气,没有武术,却有神奇的武魂。这里的每个人,在自己六岁的时候,都会在武魂殿中令武魂觉醒。武魂有动物,有植物,有器物,武魂可以辅助人们的日常生活。而其中一些特别出色的武魂却可以用来修炼并进行战斗,这个职业,是斗罗大陆上最为强大也是最荣耀的职业魂师 当唐门暗器来到斗罗大陆,当唐三武魂觉醒,他能否在这片武魂的世界再铸唐门的辉煌?他能否成为这个世界的主宰神...
书名?阅女无限??呵呵,广大银民,请看清楚哦。吴县,这个二十岁的青涩小子,进城上学,居然一不留神,取悦于众多美女,在众女的帮助下,事业也是蒸蒸日上。且看主角如何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吴县的悦女事业中去。蹩脚的猪脚,由一个初哥,逐渐成为花丛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