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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结束了吧’?”他大声的问。
“离婚!”这两个字从我嘴中一吐出来,我们两个都有些惊怔了。他死死的盯着我,一语不发。(现在回想起来,我们婚姻的失败,我实在要负相当大的责任。我总觉得自己委屈,不能去体会他的委屈。在我的书出版后,我也没有去体谅他的失意。直到今天,我都认为我不适宜做个“妻子”,我和庆筠会走上离婚的路,都因为我扮演不好“妻子”这个角色而造成的。连“离婚”这两个字,也是我轻易出口的。)
当时,我一提到“离婚”,两人都震动了。庆筠看了我很久,终于点了点头,咬牙说:“这样也好!”
可是,一转身,他看到小庆,他把孩子抱了起来,抬头看我,哑声说:“你预备让小庆没有爸爸,还是没有妈妈?”
我眼泪一掉,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这就是《窗外》出版,带给我的各种压力。说真话,《窗外》的出版,是我写作生涯的一个大大冲刺。但是,在我真实人生里,它却带来毁灭性的风暴。
第十五章 初见鑫涛
那年,我二十五岁。整整一年,我发疯一样的写作。
生活里再也没有什么乐趣,我和庆筠,陷在彼此折磨的困境里。我生活的重心,只有两样:小庆和写作。
我在五月份,就开始写《六个梦》。由于《六个梦》是中篇小说,我写了前三个梦,就又马不停蹄的开始写《烟雨蒙蒙》。《烟雨蒙蒙》一完稿,我又接着去完成了《六个梦》。我会这样拚了命去写,完全和《窗外》有关。我要证明除了我自身的故事,我也有能力写别的。《六个梦》首先在《皇冠》发表,《烟雨蒙蒙》接着在联合报副刊发表,都是平鑫涛安排的,那时,他是《皇冠》的社长,也是“联副”的主编。
那年冬天,我第一次和鑫涛见面。
会和他见面,是因为我到台北去接受“电视访问”。那时候,电视还是很新鲜又很时髦的东西,能被“电视访问”是件非常难得又非常光荣的事。我人在高雄,要离开小庆三天,去接受电视访问,我很不愿意。鑫涛又是信、又是电报,十万火急。劝天下的夫妻,千万不要走相同的路!
我到了台北,鑫涛亲自到火车站来迎接我。我们素昧平生,但已通过数不清的信。我那天穿了一身黑衣服,瘦瘦小小,自觉平淡无奇。杂在一堆旅客中走下火车,很惊奇的发现鑫涛站在那儿,很肯定的注视着我说:
“你一定就是琼瑶!”
鑫涛那年三十六岁。个子不高,方面大耳,站在那儿,却颇有种凌人的气势。他如此年轻,双鬓已经微斑,两眼却炯炯有神。看起来充满了精力,神采奕奕。那第一次会面,我们谁也没料到,日后我们竟会相知日深。命中注定,要共度一生。那时,我只是很惊奇,很惊奇他能在成群旅客中认出了我,我问:“怎么会认出我来?”“从《窗外》里认识的,从《六个梦》里认识的,从《烟雨蒙蒙》里认识的!”他笑着说,帮我拎起小旅行袋。“不止认识吧!是非常熟悉了!”
后来,我才知道,鑫涛是个相当沉默寡言的人。但,他第一次见我,却说了很多话。一直到今天,他都常常会问我:
“我们第一次在台北火车站相见的时候,你有没有看到电光?”“什么电光?”今日的我回答。“我听到雷响呢!轰隆隆,好大的雷,天摇地动。”“不开玩笑,说真的!”
说真的,没有电光,也没雷响。二十五岁的我虽已结婚生子,又写了好些篇小说,仍然涉世未深。鑫涛的身分地位对我来说,是个“大人物”。他主宰我小说的命运,他是一个大杂志的社长,又是一家大报的副刊主编!还在广播电台主播“热门音乐”。(他是第一个把摇滚乐介绍到台湾来的人,他主播“热门音乐”时,用的是艺名“费礼”,他还用这艺名,翻译了《原野奇侠》和《丽秋表姐》。)他在我心目中,是个很奇怪的人。能编杂志,能写稿,能翻译,能广播,能懂“热门音乐”……简直是个“十项全能”!面对这样一个“人物”,会让我自觉“渺小”。我根深蒂固的“自卑感”,仍然缠绕着我。我称呼他“平先生”,对于他会亲自跑到火车站来接我,深感“受宠若惊”。在这种情绪下,怎会有什么电光石火呢?但是,当他笑着谈《窗外》、《六个梦》、《烟雨蒙蒙》的时候,我却感到十分亲切,十分温暖。虽然是第一次见面,却全然没有陌生感。那天,因为有许多事要讨论,他请我先去喝杯咖啡。在咖啡馆里,他告诉我访问的内容,需注意的事项,和《窗外》发行的情形,读者反应的情况……他说了很多,我只是静静的所。那时,我有些着急,因为,这在台北停留的三天,我必须回父母家去住。而父母,对于我写《窗外》,仍然余怒未息。我真不敢回家去见父母,很想去住旅馆,但我身上却没有住旅馆的钱。(《窗外》一书的稿费,我用来买了一个冰箱,全部花光了。)我始终心不在焉,很想问一句:
“平先生,能不能借给我一点钱?”
第一次见面,这句话始终问不出口。最后,公事都谈完了,鑫涛送我回父母家。我站在那日式房子的门口,迟迟疑疑,就是不敢按门铃。我等鑫涛走掉之后,还呆呆的站在那门口,想不出见了父母要说什么?认错?不,我不觉得我有错。直到如今,我都不觉得我写《窗外》有什么错。我呆站在那儿,冬天,天气好冷,我就是不敢按门铃。我在门外徘徊,走来走去,走去走来,足足磨到天色全黑,这才鼓勇按了门铃。后来,鑫涛告诉我:
“你知道吗?那天送你到家门口,你看起来好奇怪,所以我并没有走,我在巷口偷偷看着你,想等你进门之后再走。那知道,一等就等了二十分钟!真想跑过来问你,到底你有什么为难之处,又觉得跑出来会太冒昧了!后来,好不容易看你进了门,我才放下心来。”隔了许多年,他又提起那天,他说:“你小小的个子,穿着一身黑衣服,在冬天的冷风底下,走来走去的。我觉得,好像有好重好重的压力,压在你的肩上,你那种‘不胜负荷’的样子,让我终身难忘。”
原来,他那天目睹了我的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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