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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好多了。天空终于放晴了一回,微风轻吹,我正从公园的椭圆形步道和一处处精心设计的景观中间穿行而过,树木坚定地拔地而起,仿佛它们生来就应该扎根此地,一切都不动不摇。我对草坪和远处的楼宇很有把握,它们自食其力,不用我集中精神让它们保持完好无损,无需我的目光将它们稳稳地钉在地上。
昨天动物园之行的记忆已渐行渐远,那些笼罩在水雾中的母亲,还有尖叫着的、精力过盛的孩子。他们留给我的印象很模糊,像油渍,也像细幼的树枝在窗玻璃上留下的划痕。我本来不该冒这个险的,再等上一阵会更明智,但是我做到了。我甚至走完了整个月光馆,一条条昏暗的隧道充斥着尖叫声,啮齿类瞪圆了眼睛,干瘪枯瘦、头部就像胎儿似的灵长类,被灰白色的灯光蛊惑着继续它们的日常生活,如此公开地,在隔音的玻璃板后面。知道自己不用别人帮忙也能做到,这种感觉很好。
我经过7—B暖房:它闪闪发光,令人向往。里面是宛如石头一般的植物,肥厚的叶片有手指关节那么大,色彩斑驳,与周围的鹅卵石相得益彰。我一开始很高兴发现了它们。想起自己曾花上好几个小时注视着它们,彼此都一动不动,我觉得有些恐怖。不过,今天,暖房没有吸引力:我用两条腿走路,我穿着衣服。
我到火车站外面的街上购物。那里看上去新落成不久,我的双腿不住地颤抖,仿佛刚刚告别轮椅似的。我买下一个个小小的棕色纸袋,把它们塞进我那只耐用的黑色手提包里,包的把手像是医生用的。面包和黄油,葡萄,他以前多半从来没有吃过的青梅,不过,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要尝试不同的东西。拉上拉链之前,我重新整理了一下纸袋,以免它们碰坏了那枝玫瑰花,花包在塑料膜里,茎上缠着浸湿的卫生纸。多余的东西。然而这却是一件礼物,能准备这份礼物让我很自豪,因为类似的事情我们做的不多。我是在花园里剪的,不是我家的花园。我喜欢玫瑰,却从没想过要变成其中一朵,或许正因为如此,我并不太担心花茎会不会扎手。
一丛玫瑰的主干究竟在哪里?昨晚我梦见自己有了一个孩子,大小和肤色都很正常。这是良好的预兆,说不定我总会有孩子的,就像其他女人应该经历的那样。通常我梦到的孩子都像小猫一样瘦骨嶙峋,面有菜色,又智能超群;他们用音节复杂的单词交谈,我知道他们不是我的孩子,而是另外一颗行星派来占领地球的生物,或是已经死去的幽魂。有时候,它们长了一身的毛。可昨晚的那个却是粉红色的,而且令人欣慰的懵懂无知;他在哭。他应该会觉得这个梦说明大有希望,他想要几个儿子。我考虑过这件事,甚至还读了几本书,关于锻炼身体,还有所谓的自然分娩,虽然,在现在这种时候,有个葫芦或是番茄都肯定要比有个孩子更加让人高兴,也更能派上用场,这个世界并不需要我的基因。不过那只是个借口。
我把包放在膝盖上,抓住把手。这是在玩过家家的游戏,我们都清楚,在他让人把灶台修好以前,我什么东西都没法做给他吃,而他不知为何一直拖着没修;不过这仍然是我为他做的第一件家事。他应该会同意的,他不同意也得同意,他会看到一切都在好转。我兴致高昂,甚至开始观察火车上的其他人,他们的脸庞和着装,注意到他们的存在,想象他们的生活。看看我多善良啊,好一只丰饶角[1]。
通往他家门口的下行水泥台阶有股小便和消毒水的味道;我照例屏住呼吸。我从门上的投信口朝里面张望:他还没起床,于是我用自己的钥匙开了门。他这间两居室的公寓比我上次来的时候更邋遢一些,不过还不算最糟。今天那些灰尘和杂物总算放过了我。我把我的黑色提包放在桌子上,走进卧室里。
他躺在床上,酣睡在几条毯子缠结而成的网中,仰着脸,屈着膝盖。我一直都害怕弄醒他:我记得那些故事,男人在睡梦中睁着眼睛杀人,以为那个女人是贼,或是敌军的士兵。这样杀人不会被判有罪。我碰了碰他的腿就往后站,随时准备逃跑,但他一下子就醒了,转过头来对着我。
“喂,”他说,“你吓死我了,我昨天喝醉了。”
我大老远过来看他,他却在宿醉,这真的很失礼。“我带了一朵花来给你,”我说,决心保持镇定和愉悦。
我走出去,到另一间房间里,解开缠着玫瑰花的卫生纸,想找个容器把它插进去。他的橱里有一叠从没用过的盘子,余下的空当里堆着书和报纸。我找到一只落单的玻璃杯,在水槽边灌满一杯水。叉子和餐刀,同样一次也没用过,正在池底慢慢生锈。我默默在心里列出他需要的东西:一个花瓶、再加几只玻璃杯、一块洗碗的抹布。
我把玫瑰花拿进房间给他,他附和地嗅了嗅,我把玻璃杯放到闹钟旁边的桌子上,这桌子是用两把椅子和一块木板临时搭起来的。他是真的很想再睡一会儿,但还是妥协了,拉我到他身边躺下,把我裹进毯子里。他的额头摸索着我肩膀和锁骨之间的那片凹陷,他闭上了眼睛。
“我想你了,”他说。他怎么可能想我,我才五天没来而已啊?上次来的时候也并不愉快,我一直紧张不安,墙纸让我觉得非常别扭,还有壁橱上明亮的蝴蝶即撕黏纸,不是他的,在他住进来之前就有了。他吻了我:他确实宿醉,口中混合着隔夜的陈酒、烟碱和破败的都市的味道。他并不想做爱,我能感觉得到,我轻抚他的头顶表示理解;他的脸埋进我的身体。我又想起了月光馆,懒猴在它的人造世界、喝水的圆盘和枯萎的树枝中间小心翼翼地挪动,硕大的眼睛写满忧郁,幼崽紧紧抓着它的毛皮。
“要吃午饭吗?”他问。他这是在告诉我,他现在完全没有胃口。
“午饭我带来了。至少大部分都带来了。余下的我会去附近买。这样比吃那些油腻腻的汉堡和薯条健康一点。”
“太好了。”他说着,却没有要起床的意思。
“你在吃维生素片吗?”这是我的主意,我担心就凭他的那种饮食会得坏血病的,我自己一直都吃。我感觉到他例行公事般地点了点头。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说实话。我翻了个身,这样我能低头看着他。“你和谁一起喝的酒啊?你搬完家具以后去的?”
“我到的时候家具已经都搬进去了。她没办法打电话告诉我。”这倒是事实,他没装电话;我们聊天都是在电话亭里。“她就想出去喝一杯。我把炒什锦全都翻到了身上。”他可怜兮兮地说。
我应该要表示出同情。“吃过的还是没吃过的?”我问。
“我一口都没动过。”
我没想到她会这么外露,不过话说回来,她好像始终都毫不含蓄,心直口快,开门见山,女子篮球队的队长,不对;是高中的体育老师,嘴里衔着哨子。一个老朋友。这可不是随便说说的。我的老朋友,穿安全裤,两腿细瘦,拿痛经开玩笑,她说起痛经的口气,就好像我们不应该有这种感觉似的。如同蹦床,身体扭曲着,不由自主受人摆布,大脑呼来喝去地发号施令。
“她想勾引你已经有好几个月了,”我说着,面带微笑;这个念头让我不禁莞尔,她看上去就像只土拨鼠。听到这句话,他想要耸肩,可我却把他按住,一只手臂搂住他的脖子。“她得逞了吗?”
“等我们从酒吧出来,地铁已经关门了。”
我本来并没有当真,可坦白招认突然就这么发生了。我想装作没听见,却又继续追问。“你是说她在这里过夜了?”
“不然的话就只能长途跋涉回她自己家去了,”他说,“没错。”总会是这样的理由。合情合理得要命。
你以为你是什么,基督教青年会[2]吗?我很想这么说,却明知故问。“我猜你和她上床了。”我的声音很平静,我也很平静,我不会让这件事情打倒。
“是她的意思。我喝醉了。”他觉得这些都是正当理由。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倘若他没有对我说,而是我自己发觉的,我就会说,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就意识到了。
“你自己也会明白过来的,闹钟设到八点钟去了。”
“这话算什么意思啊?”我问他;我没法把这两句话联系起来。我浑身发冷,起身离开了那张床,后退着朝门口走去。
我坐在一家崭新的豪华汉堡店里;隔着桌子与我相对而坐的是一个正在吃芝士汉堡的男人。这些把人喂饱的地方是我打量他的唯一机会:余下的时间里,我都在眺望出租车窗外的一片朦胧,或是追寻不太熟悉的墙纸花纹。他的脸色看上去和福米加桌面[3]一样:米黄色的。其他的餐桌旁边是其他男人,嚼着芝士汉堡,被其他的女人注视着。我们都穿着大衣。店堂里的空气轻轻晃动,伴着摇滚乐的声音和受了潮的薯条味道。虽然现在是冬天,这个地方却让我想起一片沙滩,甚至还有皱巴巴的餐巾纸,满地乱丢的汽水瓶,外加芝士汉堡稍有些起沙的口感。
他把凉拌卷心菜推到一边。
“你应该把它吃掉,”我说。
“不要不要;蔬菜吃不下去,”他说。我身体里关着的那个营养学家提醒说,他很可能缺乏维生素A。我应该做一个健康检查员的,或者一个种植有机菜的农民。
“那我跟你换,”我说,“要是你把我的汉堡吃完,我就来吃你的卷心菜。”
他觉得这句话里有圈套,但还是打算冒险。交换完毕,我们各自细细检查自己拿到的那一半收获。玻璃窗外面,融化的雪水自夜空缓缓降落,我们在餐厅里,灯火通明,安全温暖,音乐透过呼吸渗入身体,仿佛氧气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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