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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网络时代,却也是有字时代以来最繁华的时代,活在视频音频里的人固然前所未有的多,活在文字世界的人也是前所未有的多。从逻辑上说,写字的人多,读书的人必然也多。但是看网络上无知无畏的字那么多,又觉得真理未必是公理。但是读书的人多了,写得体面的人一定是多的。这道理用世故人情世道人心来推究,一定是说得通,行得了的。
依照出版者的意思这书应该叫“一生必读”书目。我以为可以叫“不必不读”书目。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非他不可的事情,但是也没有一定不可以做的事情。读漫画固然很时尚,但是读经典也不那么恐怖。不是必须,却是应该和值得。经典到底是好看的书,不读白不读,读了不吃亏。
第二章 文学王族 曹操 曹丕 曹植(1)
在政治上,曹丕赢了兄弟曹植,由太子而皇帝;在文学上,就整体水平而言,曹丕要输给曹植。但是,在一些单项上,曹丕创造了纪录。他是中国第一篇专业文学论文的作者,又是中国第一首完整形态的七言诗的作者,而且,还是将书信引入文学领域的先锋作家。曹丕无可置疑地同时拥有文学批评家、诗人和散文作家三重身份。
曹丕原本有理由得到一个文学博士的学位,他的《典论》是一部学术专著,可惜,全书已经佚失,保留的只有一篇《论文》。这大概只够领取一个学士学位。《论文》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列文学与传统经典相等同,是文学的高举派。
曹丕的书信《与吴质书》共两札,是两篇率先将抒情写景笔墨引入书信的散文杰作,文字清丽动人,又很简约,颇有日后东坡小品的风味。打他这里起始,开文人将书信作文学来写的风气。曹丕的《燕歌行》亦有两篇,其一,写一位秋夜思妇的口吻,用笔委婉细腻,又摇曳多姿。“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群燕辞归雁南翔……贱妾茕茕守空房,忧来思君不敢忘,不觉泪下沾衣裳。”最精美的两句是“明月皎皎照我床,星汉西流夜未央”。东汉张衡的《四愁诗》是最早的七言诗,但首句有“兮”字,尚留有骚体的痕迹。因此曹丕的《燕歌行》是最早的完整的七言诗。《燕歌行》是汉代乐府民歌的古题,但已经没有相应的古作保存下来,所以曹丕的《燕歌行》便是这一古题的第一作。
文学王族曹丕的诗多写游子思乡、妇人思夫,颇能设身处地体察入微,有清新流丽的风格。在题材的宽度和气魄的大度方面,比较弱,与他的父亲比,就更是不堪了。
曹操在现代中国,所受到的热爱比敌视要多得多。在曹操成为一个著名的政治家之前,有一度,他的理想是“归乡里,于谯东五十里筑精舍,欲秋夏读书,冬春射猎”。即使在他卷入政治中心之初,最高理想也只是死后有一块“汉故征西将军曹侯之墓”,野心并不很大。不过,他终究挟天子以令诸侯,统一北中国,封魏王,并网罗诸多文人,开创一个相对繁荣的文学时代,集武功文略于一身。建安时期,北方中国的文学复兴,确系曹氏父子之功。后人说:“曹氏父子笃好斯文”,所以造就文坛的“彬彬之盛”。
作为文坛领袖,曹操本人的文章也写得好。鲁迅称他为改造文章的祖师爷。魏晋文章尚清峻通脱,以他为代表。清峻,就是简约严明,通脱就是随便不拘束。实际上,这是所有优秀政治家的文章风格。他们关心的是说什么,而不是怎么说,总是把意思直截了当地说出来,才不会迂回绕腾。有什么说什么,越是如此这般,越有力量。比方曹操敢于在文章里说:“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当有几人称帝,几人称王!”听起来无耻无畏,在他,不过是大实话而已。
曹操名下的文章,一向不被文学史认真看待,是认为不够文学吧。被善待的是他的诗。曹操诗至今尚存的不过二十三篇,也并不都是好诗。游仙诗和部分政治诗,简直可以说是拙劣、枯涩、沉闷。可是那些能够称为好诗的作品,的确太杰出了,沉郁苍凉,令人难忘。《蒿里行》记十八路诸侯起兵讨董卓那段史实,其中的名句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短歌行》、《步出夏门行》都是普及中学语文课本的名作。 。 想看书来
第二章 文学王族 曹操 曹丕 曹植(2)
曹操以四言诗见长,一反汉代诗坛不脱《诗经》旧习陈套的风气,独领*。但自他而后,四言诗还是衰微了,此后,是五、七言(诗)的时代了。
如曹氏父子这般,在政治与文学两界都有大成就的,几千年中国史中,再无他例。
一部《三国》为曹氏父子造像塑型。毫无疑问,它比较简化比较漫画,但都勾画得有来历有些道理。著名的七步成诗的故事是关于曹植与曹丕弟兄相逼的故事。这故事戏剧性太强,正史没有记载,视之为传说罢。“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样的句子,形象生动,立意沉痛,很感人的。同是五言诗,同样相关的主题,曹植真正的杰作是《赠白马王彪》。
黄初四年,曹丕做皇帝的第四年,各诸侯王奉旨进京,算得上家族大聚会,但任城王曹彰却在京城突然暴毙。曹彰被曹操爱称为“黄须儿”,是一位骁勇善战的猛将,竟然这般不明不白地死了。曹植等黯然离京。曹植欲同白马王曹彪结伴同行,监督的使者却勒令他们分道而行。曹植愤而作诗,并把这缘由写在诗序里。《赠白马王彪》共七章,全篇八十句一气呵成。章与章之间,末句与首句呼应相连。比方第二章末句为“我马玄以黄”,第三章首句为“玄黄犹能进”;第三章末句为“揽辔止踟蹰”,第四章首句则是“踟蹰亦何留”。环环相连,又层层不同,写旅途的艰辛,写分离的悲伤,有诅咒,“苍蝇间黑白,谗巧会亲疏”;有太息:“孤兽走索群,衔草不遑食”;有强作的壮语:“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有无奈的赠别:“离别永无会,执手将何时”。虽然满怀着悲愤,写出来却并不一泄无余,而于顿挫中放射感人的力量。是一篇伟大之作。
曹植的写作,分明地以曹操之死曹丕即位为一个界线。此前是*自赏的翩翩贵公子,此后虽贵而封王,却形同囚徒。此前是激情的少年,此后一落为苍凉的中年。他最杰出的作品多写于后期。前期的杰作《白马篇》有一个少年形象,是白马游侠,是征战沙场的英雄。后期的佳作《野田黄雀行》,亦有一个少年形象,却只能“拔剑捎罗网”,救一只误入网中的黄雀,“黄雀得飞飞,飞飞摩苍天,来下谢少年”。曹植长于文学,却志不在此,追求的是“戮力上国,流惠下民,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极欲东灭“不臣之吴”,西吞“违命之蜀”,“闲居非吾志,甘心赴国忧”!但是家族的现实不允许他如此,而且从根本上说,他实在也不具备一个政治家的素质,终究是以文学家著称于世。
晋之谢灵运有一段著名的评语歌颂曹植:“天下才共一石,子建独得八斗”。《诗品》说曹植的诗“骨气奇高,词采华茂”。最能直接体现曹植才气、词采华茂的,当是《洛神赋》。《洛神赋》的背后亦有一个故事,其生动性和写意性,与七步成诗的故事一样著名,是一个畸恋的故事。《洛神赋》据说原名《感甄赋》。甄是甄夫人,她原本是军阀袁绍的儿媳妇,后来成为曹操军队的战利品。曹操将她给了大儿子曹丕,这使得小儿子曹植耿耿于怀。甄夫人死后,曹丕以其枕赐给曹植,曹植见而泪下,于是甄夫人的灵魂便来与曹植相会于洛水上。这故事只有一点根据,《洛神赋》作于甄夫人死后第二年。但它的不可信也是显而易见的,甄夫人嫁给曹丕是二十三岁,是年,曹植仅十三岁。不过,后人为作品附会故事,无疑要基于一个前提,那作品非常的动人。《洛神赋》是动人之作。写了一个人神相恋的悲剧,极写诗人的爱慕之情和洛神的*之美。其想象的丰富,描写的细腻,文辞的华美,都非同凡响。“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这样的成语,即出自其中描摹神女的句子。
辞赋最讲究铺陈词采,词采富丽易达到,但同时又不堆砌,又创造生动形象,就非常之难了,非要有高达八斗的才气和功力了。曹植的成就不仅在此,他还将辞赋写作中的华丽又爽朗的功夫,挪用到诗的写作上,开一代新风。
汉代以来的文人写作,均以辞赋为正经体裁,诗,只是用来酬唱应和,是社交形式的一种。由曹植为代表,文人写作则一变以诗的写作为正经了。不仅如此,曹植的优秀创作,还使汉代文人仿乐府民歌的诗作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曹植是第一个有意将辞赋的对仗形式引入诗歌的,并将炼字的功夫用于诗创作。他创造了许多被后代诗人所留意和学习的名句,比如“秋兰被长坂,朱华冒绿池”,“凝霜依玉除,清风飘飞阁”,其中的动词,都经过精心的锤炼。由此,曹植也开了后代诗人们在诗词上苦心推敲、精心雕琢的先河。
曹植之诗,现存的只有八十余首,大半是乐府诗,也是最优秀的部分,还有部分是游仙诗、祝颂诗,意义都不大。曹植的诗作,如果有共同点的话,那就是华丽、精美。这一点合乎其兄长曹丕的文学主张:“诗赋欲丽”。
第三章 俗人白居易(1)
一个流传久远的故事,虽然它根本没有发生过,但因为它与白居易的名字和诗作结合得如此生动和紧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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