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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什么?”穷汉最见不惯这种有体面的少年公子哥,于是凶巴巴地喝道。
少年突然道:“想不想赚十两银子?”
穷汉一听立刻从地上蹦跳起来:“说吧,是让我扁哪个倒霉鬼?”
少年道:“你只要替我送一封信就行了。”
穷汉大笑道:“送一封信就有十两银子赚,这个便宜也太大的。公子爷你这是要我把信送到哪儿?”
少年道:“丁旺家。”
穷汉的脸立刻变青了。
在灵城,不知道丁旺的人,大概除了聋子就是外乡人了。
这只因为丁旺实在太有钱了,因此人家也叫他丁大富。
灵城一半的产业都是他的,城内每四个人中就有一个在为丁旺赚钱。他的奢侈,他的阔气,就连江南望族南宫世家也要瞠目结舌。
他家的地板是用汉白玉铺成的,他家的墙门则是由水晶制作的,整个建筑比皇宫还要富丽堂皇。
有钱人总是很引人注目的,他们通常也是盗贼他关注的目标,但灵城的盗贼却从来不敢打丁旺的主意。
因为丁旺不仅钱多,而且武功也深不可测。
但这通通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这人心狠手辣。
摸进丁旺家的盗贼,从来没有一个是自己走出来的。
他们都是爬出来的。
因为丁旺剁掉了他们的双脚。
自从灵城里最厉害的贼王从丁旺家里爬出来的时候,灵城里就再也没有人敢打丁旺的主意了。
丁旺绝不是一个很大器的人,他可以因为帐房先生错算了当天的账目,而剁下人家的大姆指,也可以因为丫环在铺满汉白玉的地板上留下了半脚的尘土而打瘸对方的脚,如果有人让他平白无故地奉上两万两的银票,而且还要是江西钱府金银山庄十足通兑的银票那他简直是发了疯。
丁旺可是远近闻名的守财奴。
但是少年却没有发疯。
当他把信递给穷汉时,他又说了一句话:“如果丁旺没有亲自打开这封信,你就到那家棺材店里为自己买好棺材吧。”
说完,他又做了一件事。
他的手似乎抬了抬,远处一条很雄壮的恶犬立刻软软地瘫倒在地上,甚至连惨嘶之声都来不及发出。
恶犬一倒下,尸体就开始冒青烟,奇臭无比的烟隔了那么远的距离,他们照样能闻得到。
很快,狗的尸体渐渐地腐蚀,化成了一滩腥臭无比的血水。
穷汉的一张脸刹那间变得比纸还白。
穷汉虽然没有什么轻功,但跑起来却相当快,尤其是在脸色苍白的时候。
他就是这样捧着信冲进丁旺家的。
丁旺打开信时,不可一世的脸已变得比穷汉还苍白。
他一看到信的落款,就知道他就算被人砍断了双脚,爬也要爬到宝来酒栈。
他赶到宝来酒栈时,宝来酒栈只剩下一个客人了。
那人静静地坐在墙角处,从他这个位置可以把任何出入的人看得一清二楚。
他的一双手是放在桌子上的,满桌虽有香气扑鼻的酒菜,但他却连瞧也没瞧上一眼。
他的目光落在他的那双手上,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这双手了。
他的手很大,手骨精健有力,手上隐隐套着一层透明的蚕丝手套,如果不仔细看,还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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