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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出青(1)

霜降在节气中,无疑是唱悲角的。它一出场,傅家甸的街市,有如一条活蹦乱跳的鱼离了水,有点放挺儿的意思,不那么活色生香了。那些夏日可以露天经营的生意,如理发的,修脚的,洗衣服的,代拟书信的,抽签算命的,点痦子的,画像的,兑换钱的,卖针头线脑的,擦皮鞋的,不得不收场,移到屋内。不过锔缸锔碗的,崩苞米花的,照旧在榆树下忙碌着——他们的活计中有炭火嘛。不同的是,他们倚靠着的榆树,像是一个万贯家财散尽的破落财主,光秃秃的,木呆呆的,没剩几片叶子了。这时节,弹棉花的和卖柴的得宠了。弹棉花其实就是让死去的棉花再活过来,它们蓬松柔软地还阳后,女人们就得抓紧给家人做棉袄棉裤了;而卖柴的呢,却是让活生生的柴,热辣辣地死去,化为烟和灰。柴草铺那些脚力过人的小伙计,挑着沉甸甸的担子,走街串巷,把柴送到饭馆、茶坊、客栈、妓寮、澡堂子和戏园。到了冬天,那里的红火,是靠它们烧起来的。

这是一九一○年的晚秋,王春申赶着马车回到傅家甸时,这里已是一片漆黑,与他先前在埠头区见到的灯火*的情景大不一样。其实耀滨电灯公司已在傅家甸北十二道街开办了发电

厂,用涡轮机发电,使这儿的多半住户用上了电。不过因为每月要耗费一个多大洋,嫌贵的百姓还是有用油灯的。而电灯公司供应的电,由于是包月收银,少供一度电就等于多赚了一文,不到夜半就回了。没有路灯前,做生意的人家,习惯在店铺前张挂灯笼。有了电呢,灯笼就收了。现在路灯说灭就灭,偷盗之事屡有发生,以致入秋之时,巡警局不得不传谕各户,于黑夜时悬挂灯笼于门首,防御宵小。可是收回的东西,再亮出来就难了。那些灯笼就跟心有归属的*不想再接客一样,把光鲜深藏起来。

王春申倒也喜欢这样的黑暗。夜晚嘛,总得有个夜晚的样子。虽说三铺炕客栈的主人是他,可他每天回到这里时,要看妻妾的脸子,所以进门前,他喜欢摸出别在腰间的烟锅,趁黑抽上一袋烟。他吧嗒烟的时候,习惯地抚抚黑马的鼻子。它跟着他奔波了一天,他也心疼啊。黑马知道主人怜惜他,总会用脸贴贴他的脸,似乎在告诉他,它舍得为他卖命。王春申就会感激地说一句:“好伙计。”抽过烟,他卸了车,将黑马牵到客栈背后的马厩,划根火柴,点亮马灯,给它饮了水,再将马槽添足草料,这才熄灯离开。虽然马厩有时也多一两匹住店的客人带来的马,但王春申从来不拴他的黑马,因为他清楚,好马是拐带不走的。

王春申的妻叫吴芬,妾叫金兰。本来,以他的身份和财力,身边是不该有两个女人的。三妻六妾,那都是有钱有势的人,才该有的风光和享受。可是吴芬进了他家的门,在生养上就一路背运,两胎都流掉后,再也怀不上,而王春申重病在身的老母亲,非要在有生之年抱上孙子。孝顺的他,只能纳妾。做人家的小,对女人来说,不管是进多么显赫的门庭,总归是屈辱的,何况是王春申家这样的柴门呢。他娶小时,倒像是办丧事。家里明明有大门,可吴芬硬是让他在旁侧开个小门,不让花轿走正门。而

花轿中那个傅家甸有名的丑女金兰,哭成了泪人,直说自己跟了王春申,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这朵鲜花什么模样呢:对眼,朝天鼻,猪嘴獠牙的,又矮又胖不说,还一脸的麻子。她在街上走,小孩子碰见她,都吓得往旮旯躲。洞房花烛夜,王春申有如奔赴刑场,死的心都有了。这边他刚吹熄了红烛,跟金兰造起孩子,那边吴芬就咚咚地敲窗了,说是水缸那儿发现了一条蛇,让他起来捉。王春申的老母亲听到动静,气得拄着拐杖,出屋骂吴芬搅儿子的正事,不是贤德女人。洞房外吴芬哭,洞房内金兰也哭,她说自己一个黄花闺女,若是在妓馆,被有钱人破了瓜,还能得到好几块银锭,而被王春申尝了鲜,白疼一场,一点好处捞不着,实在亏得慌。气得王春申直想一脚将她踢到灶坑里,当柴烧了。

出青(2)

吴芬那天倒也不是虚张声势,水缸那儿果然有条筷子长的蛇,它怎么来的,王春申两个月后才明白。那天他去剃头棚,碰见采草药的张小前。张小前问他,用活蛇做药引子治风湿病,效果怎么样。他这才知道,金兰进门的前两天,吴芬去张小前那订购了一条活蛇,说是王春申腿疼得厉害,中药铺配的草药,需要活蛇做药引子,让他务必给捉一条无毒的草蛇。王春申听了这话,同情起吴芬,加上金兰怀孕了,他就夜夜去吴芬的屋子。金兰自然不是好惹的,她受了冷落,知道王春申和婆婆怕什么,就拿什么要挟。她喝冷水,爬高擦窗户,抡起斧头劈柴,嫌什么挡路了抬腿就踢,总之是不想让肚子里的胎儿太平。王春申的母亲吓坏了,老太太拄着拐杖,一天到晚地跟在金兰身后护驾,生怕她有个闪失。王春申一横心,搬到老母亲的屋子去住。金兰平安生产了,是个男孩,老太太乐得合不拢嘴,而吴芬悲戚得一天到晚闭着嘴。吴芬和金兰,从此后就是一锅一铲,磕碰不断,让王春申苦不堪言。他想一个男人若是座山,女人无疑是虎,一山不容二虎,否则这山永无宁日。王春申对这两个女人,渐渐都淡漠起来。

王春申的母亲去世的那年,金兰又生下个女儿。不明实情的老太太还知足地对儿子说:“王家有龙有凤了,看来老话说的好哇,丑妻近地家中宝。”而王春申清楚,金兰为了报复他不和她同房,怀的是个野种。在他想来,能跟金兰的,不是摆卦摊的张瞎子,就是捡破烂儿的李黑子。李黑子胃口怪,在傅家甸是出了名的。喜食臭鱼烂虾不说,还爱捉老鼠和挖蚯蚓吃。

母亲过世后,王春申把老人遗留的几件上好的银器变卖了,再卖了旧屋,在同发街买了一处草瓦板房的宅院,辞去了制粉厂的活儿,领着吴芬和金兰开起了客栈。哪想到,客栈还没开张,两个女人先为客栈的名字较上劲了。吴芬说该叫“春芬”客栈,取她和男人名字中最祥瑞的字;金兰呢,说是叫“春兰”更宜人。王春申并不想把自己的名字和她们搅混在一起,就说用她们的名字算了。取她们的姓组合呢,是“吴金”,“吴”的谐音本不好,再连着个“金”字,王春申自然反对。取后一个字搭配呢,是“芬兰”,王春申一想这名字更不妥,不知情的,还以为是洋人开的呢。最后,他确定为“金芬”,这下吴芬不干了,说她为大,凭什么名字要放在后头?王春申想,那叫“芬金”的话,也不顺耳啊。两个女人为着店名争得不可开交时,有天王春申在松花江码头闲逛,碰见一个卸货的老工友,他问:“听说你家要开客店了,几铺炕啊?”王春申说:“三铺炕,两铺大炕,一铺小炕,能住二十号人吧。”说完他想,这客栈何不叫“三铺炕”呢?与她们俩都没瓜葛的名字,又清爽,又妥帖。王春申离开码头,径直去正阳大街订制了匾额,水曲柳木包铜边的,上书“三铺炕客栈”五个黑体字,

描上金边。不过当他把牌匾挂起来的时候,吴芬又闹上了,说是凭什么黑字要描金边?王春申这才反应过来,她是忌讳这个“金”字。他哭笑不得地对吴芬说:“你要是姓白,我就给这些字描两道白边;姓蓝呢,描三道蓝边;要是姓洪,我不描六道红边,你就剁掉我一只手!”吴芬被他逗笑了,不再纠缠。

出青(3)

客栈开张后,生意倒也不错。三铺炕中,两铺男客住的大炕,总不断人。而那铺为女客准备的小炕,十有*闲着。也难怪,出门做生意的男人,有几个愿意带家眷呢。他们三人分工明确,王春申挑水劈柴,采买吃食或是帮客人代购车船票;吴芬做轻活,烧炕扫地,拆洗被褥,结账等等;金兰干的是粗活,忙灶上的。不过金兰乐意在灶房,每逢炖肉,她总要先挑出几块肥瘦相宜的吃掉。所以金兰的麻脸,在三铺炕开张后,放了光了。

金兰生的两个孩子,男孩叫继宝,女孩叫继英,差三岁。他们吃饱了喝足了,夏天在院子里玩耍,冬天就在烧得滚烫的大炕上爬来爬去,很省心。王春申疼的,自然是继宝。晚上睡觉时,他习惯搂着继宝。他的两个女人很少被他搂着,就打客人的主意。有一天,王春申在马厩,撞见吴芬和一个马贩子滚在一起,他没有恼,反而提醒他们别惊着马,再让马给踢着。事后吴芬羞愧地跪在王春申面前,说是他就是用马鞭抽死她,她都没怨言。王春申鄙夷地说:“我有抽你那工夫,还不如抽袋烟呢!”这话对吴芬的伤害,真比抽她一顿还狠!知道王春申是不会再碰自己了,吴芬就留意着客栈里南来北往的人,有没有彼此中意的,也好有个寄托。后来还真碰上一个。这人叫巴音,曾在海拉尔做过“刀儿匠”,也就是割大烟的,后来清廷颁布禁烟令,罂粟种植受限,他就在满洲里做起皮货生意。从河北山东来的移民,喜欢在满洲里一带捕捉旱獭,也就是土拨鼠,剥其皮毛,卖给皮货商,

以此赚钱。由于旱獭的皮毛蓬松柔软,美观高贵,御寒性好,能制成最走俏的冬衣,因而做旱獭皮生意的人,腰包都是鼓的。巴音每回来哈尔滨交易,必来傅家甸,必在三铺炕客栈歇脚。金兰见吴芬有了相好的,不甘示弱,总拿灶上的好菜,诱惑住店的男人。可是因着她骇人的相貌,人们都躲着她。不过有个从紫禁城出宫的太监,叫翟役生的,竟迷恋上了她,住在三铺炕客栈。虽然翟役生不能在性事上满足她,但因为这家伙一副无赖的姿态,无人敢惹,在一些事上很能为金兰撑腰,她也算扬眉吐气了。

自打吴芬和金兰有了相好的,王春申在她们眼里,更是可有可无的了。王春申呢,也厌恶她们,特别想女人了,他就去妓馆。那儿的女人温暖周到,伺候得好,又没脾气。吴芬和金兰得知王春申逛窑子,怒气冲冲,她们拧成一股绳,不让客栈的钱流进王春申的腰包,断了他寻欢的财路,而且在与巴音和翟役生的交往中,不再遮遮掩掩了。吴芬给巴音捶背,金兰为翟役生掏耳朵,都不背着王春申了。王春申从那以后就不愿意呆在客栈里。设在哈尔滨的滨江关道衙门,也就是道台府,每年立夏之时,要给马厩中的马做一次检查,将老马和病马驱逐出府,谓之“出青”。前年出青,无意中帮王春申开辟了新天地。衙门里的马,跟选入宫中的妃子一样,要身形有身形,要姿色有姿色,没有差的,所以淘汰的马,也很抢手。王春申与在道台府帮厨的于晴秀熟悉,她告诉他,有匹马年轻力壮,勤恳耐劳,只因为黑颜色,平时做仪仗马随道台出行轮不到它,杂役也不愿意牵着它驮运柴米,等于白养,要被出青,问他开客栈需不需要。王春申正想给自己找门营生,跟妻妾一说,她们痛快答应买下,因为王春申出去忙活计,客栈就更是她们的天下了。这匹黑马高大威武,毛色油光,唯一遗憾的,是它屁股上烙着一块圆印,那是入了道台

府的马,都必须打上的印记。那块印记,不管怎么显赫,都是伤痕。

王春申做起了马车生意。他喜欢去埠头区和新城区,那儿西洋景多,用车的也多。中午的时候,他随便在外面对付一口,两个烧饼,或是一碗面条。晚上他驾着马车,穿过漫长的国境街,回到傅家甸时,最盼望的就是热汤热水。然而,吴芬和金兰若闹起了别扭,他就只能吃冷饭。要不是客栈里还有继宝值得惦念,他真不想踏进这个家门了。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在这个家,也是匹遭到“出青”的马,至于什么原因,让他变得如此窝囊,他难以说清。他也想拿出主子的威风的,可是奇怪,一踏进客栈,他就觉得自己是个仆人,人家怎么吆喝怎么是。

因为巴音从满洲里来了,王春申这天的晚饭,沾了他的光,像模像样的。羊肉烩萝卜,五花肉炒宽粉条,还有葱油饼,他都跟着享受了。他蹲在灶台前吃得满嘴流油的时候,听见吴芬的屋子里,传来巴音的咳嗽声。王春申心想,妈的,让*人给累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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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身(1)

翟芳桂家的店铺,在埠头区的斜纹二道街,是最招乌鸦的。一是因为门前那两棵粗壮的大榆树,使乌鸦有落脚之处,再就是她家开的是粮栈。五谷的味道,对乌鸦来说,无疑是诱人的。

乌鸦喜欢群飞,所以落在榆树上的乌鸦,三五只那算是少的。通常,翟芳桂清晨打开店门,会发现榆树矮了一截,乌鸦好像沉甸甸的果实,压弯了枝头。你若想让榆树恢复原样,就得舍一把谷子,将它们撒到树下,乌鸦便纷纷落地啄食。榆树颤悠几下,个头又回去了。

翟芳桂不讨厌乌鸦,首先它们会穿衣服,黑颜色永远是不过时的。其次,它们性情刚烈,不惧寒冷。到了冬天,那些色彩艳丽的鸟儿,都扑扇着翅膀南飞了,乌鸦却仍在北方的雪野中挺立着。还有,它那粗哑的叫声,带着满腔的幽怨,有人间的色彩,不像画眉、黄鹂、燕子,虽然叫得好听,但太像天上的声音了,总觉得无限遥远。翟芳桂因为爱乌鸦,有时会偷着撒几把谷物给它们吃,若是被她男人纪永和看见,他就把她和乌鸦连在一起骂:“有本事自己找食儿去呀,白吃我的,小心烂嘴!”在他眼里,乌鸦穿着丧服,叫起来跟哭一样,不是吉祥鸟。乌鸦也认人吧,若是

先打开店门的是纪永和,不等他驱赶,它们一轰而起,朝松花江畔飞去。

纪永和厌恶乌鸦,粮栈的生意只要稍差一点,他就会赖在乌鸦身上。为了阻止它们来,他曾爬上榆树,将乌鸦蛋悉数掏了,再将巢捣毁。乌鸦蛋是绿皮的,纪永和打碎它们的时候,不怀好意地对翟芳桂说:“哼,藏在春宫里的,就不会是什么好鸟!”翟芳桂想起自己在娼寮的日子,只能叹息一声。乌鸦有记性,它们被端掉窝后,不再来筑巢,可是那两棵榆树,它们还是恋的,依然一早一晚地光顾。气得纪永和直想把那两棵榆树拦腰截断。可是树虽然长在他家门前,却不归粮栈所有,是俄国人的。伐掉榆树,等于是在洋人头上拔毛,纪永和没那个胆子。

纪永和骂乌鸦的时候,也避讳人的,比如在斜纹三道街开糖果店的陈雪卿。她是满人,传说乌鸦救过清太祖,乌鸦在满人的心目中,就是报喜神和守护神。朝廷里特设“索伦杆”,祭祀乌鸦。满人看见乌鸦,分外喜欢,撒以五谷,从无伤害。陈雪卿有一件宝蓝色的织锦缎子旗袍,胸前就绣着一双乌鸦。有一回纪永和骂乌鸦,正赶上陈雪卿来粮栈,她气得扭头就走。纪永和追上去,一迭声地赔不是。纪永和抠门得出名,但在陈雪卿身上,他不敢不大方。她来买粮,他舍得低价出售。除了迷恋这女人的气质,纪永和惧怕的是陈雪卿背后的男人,因为他是胡匪。其实,几乎没谁见过那个男人。他回到哈尔滨,似乎永远是在夜间,而且进了家也不出门,待个三两天就走了。平常的人,就只有从陈雪卿生的儿子身上,揣测胡匪的相貌了。那人应该是方脸吧,小眼睛,蒜头鼻子,长着一张可以吃四方的阔嘴巴。陈雪卿的店面不大,卖的糖又都是阿什河糖厂产的,单调,生意算不得好,但她吃的穿的,却比谁都精细和讲究。人们背地议论,陈

雪卿的糖果店,不过是个招幌。她真正的财路,在那个神出鬼没的男人身上。他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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