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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余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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