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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1页)

有时候,天气好的时候,秦始皇甚至可以走出他那个“十八厅两室”的豪华大铜棺椁。棺椁外的空间非常空旷,虽然在地下,却有五个足球场那么大,设计得比较接近迪士尼乐园——地面有人工的百川江河大海,用水银流泛其中,上面漂着黄金白银质地的凫雁,倒映着旁边的宫室台观。穹顶有日月星辰的值勤,巨大的明珠做成星空明月。老秦在这个游乐园里玩,为了避免老秦迷路,处处还修了路灯——是人鱼膏的大蜡烛,据说长明不熄。所谓人鱼膏可能是鲸鱼油,据说每立方米的鲸鱼脑油可燃十三年。

老秦一个人在里边逛,毕竟显得孤单寂寥。秦二世出于孝道考虑,就把老秦后宫里是凡没生育的美人,都赶进了这个大地下游乐场,让她们陪着老秦的魂儿去玩海盗船。游乐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得也很好,布置了众多古代机关枪——都是弩机,一旦恐怖分子踩错了地方,弩箭就嗖嗖嗖地飞蝗一样扎上去。

终于,陵墓里一切布置停当了,即便活人看了这个坟墓乐场,估计都会羡慕得流连忘返。

但是,秦二世可能拖欠了这些弩机师傅的工资,于是就趁工程完工的时候,把最后这批弩机师傅,埋在了陵墓里。但是,这个主意并不好,因为一旦这些憋在坟墓里的师傅们怒了,临死发起了疯,往水银江河里撒尿或者往老秦的十八厅两卧里吐痰,就不好了。

好在秦二世早有准备。墓穴通到地面是借助一条墓道。墓道中设了三道门。这些工匠是被困死在了中门和外门之间的。他们就没法回去给老秦搞破坏了!这个闷死人的地点选得高!

如果哪天我们用洛阳铲探测到了老秦始皇陵的墓道口,炸开墓道外门进去,遇上的第一群骷髅,就应该是这帮可怜的古代弩机师傅的骸骨。

最后说一句,为了防范东方的六国诸侯的鬼兵,从地下进攻老秦的这个十八厅两卧和迪士尼游乐场,在陵墓往东仅仅一公里半的地下,特意又布置了三四大群的冥兵,他们驾驶着战车,挟弩握戟,列阵以待,这也就是我们的世界第八大奇迹——兵马俑了。他们看护着老秦的遗体,不被六国人再次派出荆轲这样的杀手去刺杀。

虽然地面以下布置得无懈可击,但是,秦二世却忘记了地面以上,在距离秦中央一千五百公里以东的淮北地区,一群绝望的戍卒,正要向这个我行我素、竭民穷力的政府,展开地面以上的收尸行动!

第六章 被私欲压垮的陈胜

如果你把秦帝国的城邑当做纯粹的一个城邑那就大错特错了。其实任何一个城邑都是两个城邑:富人的城邑和穷人的城邑。闾右住的是富人们,闾左则是家境不好的穷人。所谓闾,就是街巷。

在中原与南方楚地的接合部(具体哪里无法确定,关于陈胜的籍贯有六种说法),一个普通的闾左穷巷里,生活着性情阴郁的陈胜。

陈胜,愤青指数9。5,贫困指数13。4(满分10分),他无仲尼之贤,缺陶朱之富,被古代学者把他的家描述成这样:用一口没底儿的大瓮支成窗子,家里没有青铜器和铁器,所以他的门板也有没有金属的轴(功能类似折页,古代叫做门枢),所以他用绳子把门板捆在门框上——每次开门,他需要提扛着门转动,才能把自己弄出屋子——这就是贾谊先生所说的“陈胜,瓮牖绳枢之子”。(注:这未必意味着陈胜就是农民,城市平民也可以这样的。)

陈胜透过没有底儿的大瓮,可以看见秦帝国的夏天,巷门大树满是婆娑的叶子。贫困的陈胜甚至不如大树还拥有许多叶子,他穿着露股装,性格比较阴郁,有时候显得隐忍。

所谓露股装,这固然是我的“杜撰”(写历史的人免不了要犯“杜撰罪”,好在我会主动标出,算是自首):所谓“露股装”,就是由于下裳被磨损得太厉害了,露出了大洞,忽闪着里边的屁股。这在今天固然是时尚之至,当时则显得略带寒碜。所以陈胜的座右铭是:尽可能站着,以便节省裤子。

总之,陈胜是个穷困得令人发指的家伙。而且,他的脾气也不大好。陈胜表情阴郁,是个男人中的林黛玉,“怅恨久之”是他的招牌动作:就是站在那里发傻,眼里都是忧郁阴沉的光,冷冷地若有所思得很。

每当晚上,穷极无聊的时刻,就是陈胜发呆的黄金时间。“人的存在使用着孤独的方式,像水底的沉寂,就沉淀在航帆与浪花之下。秋风摇摇,滤走了夏日里的繁华和人声浮响,唯独对功业的揣想,和凝重的秋景一样,缭绕于他思想的大小角落。夏天展示的一万个江山不过是一万个江山。”——这是陈胜在他的博客里写下的,如果他有的话,他一定会这么写的。

现在我们说说“黔首”这个词。

秦代尚黑,老百姓用黑头巾裹头,顾名黔首,就是黑头的意思。这似乎不是什么好词,见出秦始皇坏,侮辱我们劳动人民。他为什么不管自己叫黑头呢?不过,黔首一词早在战国初期就有了,别的诸侯国也在用,不能算是秦始皇专门和老百姓过不去。

其实,在统一初期,人民的称呼五花八门,“故秦民”、“新民”、“六国之民”、“奸民”。各类民的地位特权也不同,互相还有欺负。秦始皇统一更民名为“黔首”,是有弥平矛盾的积极意义的,用心也算良好。而且他让老百姓用秦朝崇尚的上等颜色——黑色裹头,而不用低贱的颜色(譬如绿色),也是看重老百姓的。

但陈胜本人并不是黔首。“黔首”就是戴头巾族,是和戴冠族区分的,为了劳动的时候方便。戴着冠的人去刨地,似乎很不雅。但陈胜却是戴冠族。我们知道,古人行加冠礼的时候要起一个字,陈胜就是字“涉”。这说明他绝不是个普通农民,而是属于戴冠族来的。有字是个很不容易的事情,连刘邦当时都没有字呢!陈胜和项羽这样的世族子弟一样,都有字,至少他应属于城市平民层次。

事实上,史书上说陈胜是阳城人,会写字(“陈胜王”,写在鱼腹书中,这恐怕只能他自己写,不能找人代写,除非活腻歪了),队伍到了陈城以后,城里名流有张耳、陈余,“陈胜生平数闻张耳陈余贤,未尝见,见即大喜”。陈胜能够数闻张、陈之名,而且能够跟张、陈在内的这些城中名流、豪杰、官吏应酬接谈,可见他更像是城里出身,而不是乡下人。

《史记》上说,陈胜“少时尝与人佣耕”。学者们根据“佣耕”两字,就说起了陈胜是农民,领导了农民大起义。其实非也!“尝”这个字,恰恰说明他“少时”以后就不再为人佣耕了。这恰恰说明他不是长期专业农民,否则就不会用“尝”字。合理的推测是,陈胜这个城里人,字“涉”,家道败落了,由于不小心把自己混得很穷,在窘急之下,就出城去给人种地打工。

当时的田野,出城以后,靠着城墙根就有,叫做“负郭之田”,田主往往是城里人(譬如洛阳人苏秦就曾经自叹没有“负郭之田”)。这些田主需要雇人佣耕,陈胜去那里打工一段时期,好比去麦当劳打工一样顺理成章。

但是陈胜一个戴冠族,发现自己却和一帮戴头巾族,混在一起,捏着锄头把劳动,心情的郁闷可以想象。所以他才在田间休息的时候,怅恨甚久,越想越不是味儿,发出了“苟富贵、毋相忘”的自我宽慰和愁叹——如果我未来富贵了,我不会忘了你们这帮的!

别人于是讥笑陈胜说:“你是个给人打工佣耕的,能有啥富贵耶?”

陈胜笑了一下,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他的同伙说:“哦,什么意思啊?你不要发傻了,还是请你先把粪筐装满粪吧。”

(注:能发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这样有文采的话,恐怕也不是一个农民。当然你可以说这是司马迁做了文学加工了的,但是如果司马迁把这个人物陈胜定位为一个农民,他会让笔下的人物这么说话吗?如果司马迁把陈胜定位为一个壮年以后是个豪杰,让他笔下人物这么说话,也就顺理成章了)

陈胜怀着所谓鸿鹄之志,对于权位一直渴求寄望,在结束了“少时尝与人佣耕”的经历以后,他开始了自己的奋斗。经过史料失载的一些奋斗,他最终混得不错,在地方上有了一点点影响,担任了“屯长”这样的职务。“屯长”是战国和秦汉时代的军队里的常设的中下级军官,商鞅的书里提到百将屯长,而《后汉书·百官志》云:“大将军营五部,部下有曲,曲下有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屯长比大将军低三级,俸禄级别是比二百石,而县令是三百至六百石(万户以下的县,万户以上的县是六百至千石)。他有自己的徒属,而且从后面的事情推测,他交游广泛,“故人”甚多。

当时的官吏也是要服一定时间的兵役的,叫做“吏推从军”,到了军队以后,担任相应级别的军官。

种种迹象表明,陈胜在成年以后的社会履历早已不是一个农民角色。如果你觉得我的上述推测实在是匪夷所思,那我也没有办法。都怪司马迁没有在《陈涉世家》中把陈胜壮年以后的经历多交代一下。后来陈胜一起佣耕过的农友,来找陈胜时,都被陈胜杀了,因为这帮人说了陈胜以前曾种地的事。那可见,陈胜一直是一个官吏的形象出身在当时的起义队伍里,如果他一直是农民,何以会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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