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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一撑,刺啦一扯,她上衣胸前的扣子,蹦豆似的全坠入河底。
“啊!你……”女孩不知所措,霎时睁大眼睛,一脸木然地望着我。“转身”我虽用命令的语气,指示她主动顺从地执行,但孔武有力的双手,早已按住其柔软的双肩,蛮力拧她背过脸去。
那件穿在她上体的厂丁衣服,被我强行扯拽下来,她细长的白嫩胳膊,像小鸟翅膀似的,后举起来抽出袖管儿。女孩挣扎着转过身,怒目而视前的那口吸气没等做完,晃动在水面的乳沟,便被我手中拽下的衣服推堵回去,迫使她贴靠紧河岸下的岩壁。
第三卷 热岛 第二百二十四章 … 肉身的恐怖神经
“拿好!”话刚奔出嘴唇,河面便将我整张脸淹没。我不断前倾,使身体倒立在水里,女孩细长的双腿,提起铅砣重的皮靴,对我头部和右臂胡乱踢蹬,我不耐烦地推搡她的踢打,双手像章鱼触角一边,在水下急速摸索。
她以为我要扒她裤子,站在水里强…奸她,当我终于摸到一块儿枕头大小的片状鹅卵石,脖颈向后一扬,身体快而安静的正立过来。“哗哗”一丝浅浅的出水声,贴着湿漉漉长发的脸,又露了上来。
“拿着,不想被子弹打碎脑壳,就把它顶在头上。”女孩眼神儿慌乱,眸子突然止住闪动,仿佛速冻了似的。她呆若木鸡,畏畏缩缩地松开抱紧的R房,空出双手想要迎接,大鹅卵石一下放到她乌溜溜的黑发头芯。她啊一声轻叫,伸出一半的两条玉臂,连忙捂回头顶,抱持那块儿石头,就像怕我砸破她脑袋。
我猛吸一口气,又扣胸弯背扎进水里,给杜莫也找到一颗保护头顶的大石头,才抓起女孩的衣服,火速冲返回岸上,沿着下游猛跑一百米,把衣服丢在较高的水菖蒲上面,误导敌人过来追击。
河流下游,一片茂盛的棕树林,那几条棕鬣狗,一定会循着衣服的气味儿,引导敌人朝下游追杀。把敌人惊扰到这种程度,想再回废旧工厂取回狙击步枪,估计真要成为我的阎罗殿。
但我必须克服一切,完成杰森约迪交由的任务,救出我爱的女人和爱我的女人。但从刚才的阵势,工厂地下车间,涌出大量的打手,一定心虚见不得人的勾当被泄露,才紧追不舍,非得杀人灭口。
天无绝人之路,这句话不假,追杀我的厂丁里,很可能会有狙击手,他手上拿的,正是我极力需要的武器。从多年残暴血腥的战场滚爬出来,面对类似的无耐太多太多,我必须去做,不敢选择才是绝路死路。
当一种选择摆在面前,成为非选不可的选择,成为最高代价和风险的选择,人性自身会不自觉得夸大或放大这种不幸,注意不到这一点,自己的命运就操作不好。
我在厮杀过后的战场上,听到很多无法用科学解释的声音,看到很多无法用科学解释的现象。在另一个空间,它们或许存在。
还有一种解释,产自极度的心理暗示,类似沙漠中的海市蜃楼,人体亦是如此,假如我们理解不了做梦现象,很可能自己吓死自己。
但是,我看到了被我刚杀死的赛尔魔佣兵,正抱着他那把锋利朴刀,脖颈残断,右眼鲜血直流,坐在前面的河边等我。
我快速告诫自己,身体神经出现紊乱,必须快速调节。如果我再过去刺他,客观上只是在刺空气,这样一来,就耽误了时间,让鬣狗和持枪厂丁追上来弄死我。
“上帝,我是追马,您的仁慈覆盖宇宙,我需要狙击步枪,我需要您的宽恕,让我长满洁白的羽毛,为您收回背叛的仆人。”心中默默祷告,脚下却一路狂奔,我不能停下来,想象自己在向仁慈的上帝奔跑,去一头栽进他的庇护。
工厂打斗,毒气腐蚀,炎热酷暑,以及刚才猛然入水,刺激到我的肉身,导致大脑讯号再次产生错乱。灵魂需要安详,它必须有着虔诚信仰,上帝只打开一扇通往人间的大门,那就是正义。赛尔魔佣兵该死,我杀他问心无愧,只要不是上帝在生气,我就不惧怕邪的东西,恶的东西。
一边祷告,一边给自己安慰,心跳慢慢安静下来。我杀人如麻,看到这种错觉,不是第一次。这种折磨很残忍,并不亚于刑具。
然而,这只是我痛苦中的一小部分,所以,我最终成了今天的样子,成为东南亚第一重令通缉的叛逃佣兵。
人与人的差异,在于人性,有的人虚伪、怯懦、伪善、凶残;有的人善良、坚韧、睿智、博爱。
活到今天,我不仅可以清除手掌上的木刺,也能剔除自我人性里糟粕。与其寄托别人,不如人人“自剔”,假如被寄托者自己都做不到“自剔”,虚伪和败坏自然会酝酿成长起来。
矛盾不用永恒存在的,需要才是永恒存在的,就像狙击手,不会举着盾牌去射杀一个千米之外的持矛敌人。我混沌的脑海,回忆起赛尔魔佣兵死前的一句话:“你倒不如杀了我,让我留点尊严!”
这家伙空有一番好身手,但他的灵魂却浸泡在不幸与悲哀的罪池。他痴迷雇主的赞赏,把为罪恶充当好工具视作尊严,这和鬣狗没本质区别。鬣狗为一口腐食臭骨,他是为何?那家伙早已没了生命,他不再看中钱财,我了解这种佣兵。
他靠仅剩的一点污秽寄养而苟且着,如此一个杀手,可以混蛋到这种地步,一个普通人会如何?答案很简单,他们会心理平衡。人性的污秽,在于不懂得谦虚,直到人们学会了虚假的谦虚。谦虚是博爱,是不贪婪,是扞卫正义。丑啊丑!
我抹掉眼角的泪痕,朝看中的夺狙位置疾跑。必须宰了赛尔魔佣兵,不然整个工厂都会知道我的出现,各路杀手也会像那几条鬣狗,逐渐尾行而致。
有时候,他们杀我,并不因受人指使,只为一种莫须有的潜意识,认为杀了东南亚极富传奇色彩的佣兵追马,自己就会被证明。人活着,不是为了明证,而是懂得自信。
东南亚的当权者,把人民当火柴棍儿一样操纵,就在于这些人性的污点,如同保龄球上的洞眼儿,给人一把抓起。
敌人有二十多条鬣狗,我无法通过表形伪装筛落在他们后面,我得想法祛除身上特殊的味道,看到单独行动的狙击手,如果抢不到厂丁手里的正式军火,仅仅夺几把土制猎枪,毫无射杀精度,只得硬着头皮,单凭肩头的匕首去弑狙。我,别无选择。
第三卷 热岛 第二百二十五章 … 浮出水面的悬鸦
敌人的鬣狗,不同于擅长攀爬的花豹,我急速游过小河,绕到丘陵山体的背面。越往高出攀登,就得越提防狙击手。前面一片低矮棕树林,把两座丘陵之间的空地盖满,我匍匐而入,让身体隐蔽进去,这才顾得上回望一眼身后的局势。
二十多条流着口涎的棕鬣狗,早已追赶到河岸,由于不会泅水,它们急得嗷嗷干嚎,丢在菖蒲草上的湿衣服,被这些畜生撕成了碎片,七零八落的踩在杂乱的狗腿下。
“那家伙一定逃向对岸了。”狭窄的丘陵山体缝隙,最先冲出一个怀抱猎枪的精瘦汉子,他见所有鬣狗堆挤在河岸,伸长脖子朝我所以在棕树林干嚎,忙卖乖地喊给其它厂丁听。
“放屁,他拖着重伤的黑人,外搭一个小骚货,绝对没那么快的行动速度,你们都沿着河岸给我搜,没准他们就躲藏在茂盛的水草下。”
一个光膀子的秃头,拎一扇板斧,恶狠狠的命令手下。“看,这有一件衣服,他们逃跑时掉下来的。”那个精瘦的汉子,又高调的叫喊起来,希望光膀子的秃头相信,敌人确实已经渡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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