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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第2页)

什么?你再说一次,让顾客等不是个好主意?这早就是众所皆知的事情,顾客虽然非常讨厌你迟到,但他们也许从不抱怨(只是,下次再约会时,他们会让你等)。业务员的怠慢,会让顾客以为你认为他们并不重要。

我通常会提早5~10 分钟抵达,只为了我想听到客户公司的接待人员,向约见的人通报我已经到达;此时我脑海中会出现一幅影像,我的客户在听到通报之后,会望一望墙上的钟或腕上的表,并且注意到我提前到达;如此,在我尚未踏进他的办公室之前,就已经先得分了。因为这表示我在对顾客说:

“对我而言你是非常重要的;我在来之前,就已经做好万全的准备。”

先取得优势是一回事,但是提前抵达还有另外一个好处:假如你可以在每次约会之前都给自己5~10 分钟的缓冲时间(不需要更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你就有机会集中自己的注意力:你可以在接待区坐下来,复习一下客户的资料,虽然前一天晚上,你应该已经将资料都熟读了。

但是,在和客户面对面会谈之前的几分钟里,借着复习资料,脑子里可能会有好主意出现;当你到达顾客大门口的台阶时,也许24 小时前觉得平凡的主意,现在会突然变成一个更好的点子出现!

将约会一个接一个排下来,中间没有喘息机会,其实是在冒险,因为业务人员有可能将某位客户和其他的客户混淆。这就像马不停蹄的观光客户一样,“假若今天是星期二,这里一定就是比利时了。”而搞不清楚客户的迷糊状态,肯定会导致机械式照本宣科的销售简报。等到这位备受折磨的业务员弄清楚,这里原来不是比利时而是卢森堡的时候,他的顾客也许已经改变心意了,因为人集中注意力的时间很短,因而想法可能很快就会改变。根据预测,想要说服别人我们的介绍值得一听,所需的时间长短不一,最短大约8 秒钟,最长大概3 分钟;但无论时间长短,能说服顾客听你介绍产品的机会都是非常短的。假如你用掉前面最宝贵的3 分钟,努力针对谁、什么、何时、哪里,和为什么顾客该听你的介绍,则你的顾客非常有可能早就转台,而你已经失去这个机会。

假若你无法避免地迟到了,怎么办?好好检讨自己——这是你的错,最好赶紧打电话给顾客,解释你迟到的原因,实话实说,然后道歉。不要若无其事地在约定时间半小时后姗姗来迟,事先也不打电话通知;也不要在最后一秒,才取消约会或见面。假若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使你必须取消,也要在约会时间的24 小时之前通知取消;最好是能在48 小时之前就通知顾客,并且试着订下一次见面的日期和时间。妨害顾客原订时间表是不可原谅的。在克利夫兰及其他地区,这是我从客户不满意的抱怨中,持续听到的问题之一。但这绝不是只有施乐才有的问题,这是全球各地企业面临的难题,而且我坚信,这对整个企业的运作,一定有相当影响。

准时是专业化态度的开始。我在办公室坚持采用“朗巴定时间”(Lombarditime)。当文生·朗巴定将球队会议订在早上8 点,那就表示,他要每个人在7:45 就到场;假如你迟到,就不用进来开会了,因为迟到是最糟的。准时是最基本的礼貌,它表现出你的尊重以及专业。因为坚持在办公室一定要准时,我自己也养成准时的习惯。这是自我规范的一项工具,我希望我的业务员都能以此方式对待他们的顾客,使它变成个人的第二天性。

八、运用衣着打扮,将自己修饰成精明干练的模样,让自己“看起来像一项优越的产品”。

顾客也许不会刻意注意,或者他们也不会直接告诉你,但是衣着打扮和装饰自己是非常重要的。

为什么?产品才是最主要的,不是吗?

答案是否定的。你才是产品的代言人,而且这种肢体语言的历史比梵文还要久远。人类在几千年之后,仍然依赖肢体语言的沟通,所以它才是我们真正的母语。坚定而有力的握手有何重要性?你的同伴是否看着你的眼睛说话,又有何重要?其实这些都只是提供线索,帮助我们了解判断一个人或一件事。衣着打扮以及修饰也有相同的功能,历久不变。人类学者也许会因为这段话而写信给我,认为我是疯子,但是对我而言,原始时代的猎人披张熊皮绝不是只为了让自己温暖,他是要告诉邻居:“我够狂、够壮,而且我有足够的技巧杀死这只大熊。”或者是:“我够聪明,因为我从一个够狂、够壮,而且有能力杀死熊的人手中,拿走这张熊皮。”无论如何,他的伙伴们都了解:“跟他作对,麻烦就大了!”

衣着打扮不完全代表一个人,但是却可以传达有关这个人的讯息。这个讯息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完全错误,但是至少它告诉我们一些讯息;我们都非常文明而且久经世故,会注意无力的握手、不定的眼神,以及没有上亮光的鞋。

我不要我的员工作衣着打扮证明他们是能手或是成功的人,我希望他们能传达“我是专业人员”的讯息,不要再多,也不要太少。那绝对不需要一套1500 美元的西装或一双600 美元的皮鞋,只需要让自己的外表看起来清爽鲜明就够了!

我会毫不犹豫地提醒业务人员,该注意他们和顾客交谈时所使用的、非语言性的沟通方式。首先,我以身作则。对我而言这非常简单,因为我本来就喜爱甲衣着打扮自己。我不曾因为有满满一橱最新流行的西装、领带和衬衫而被开除。让自己看起来光鲜,会让我心情好起来;早期我在工作生涯中挣扎、失败时,经理克雷斯把我叫进他的办公室,安慰、鼓励我。淡话结束前,他叫我那个周末要出门去买一套新西装和新领带;克雷斯告诉我,这样做会让我觉得自己价值100 万元——他说对了。当我自己看起来非常英挺,而且非常专业时,我的顾客也会有同样的看法。你从衣架上拿下来的不只是一套剪裁精美的西装或洋装,最重要的是,你拥有精力、骄傲,以及自信。

最早是从我父亲口中听到这句话,后来每次我走进干洗店,当店员问我要不要把衬衫领子浆硬,我一定都会回答:“浆硬?不止如此,我还想在领子上溜冰呢!”

有一些经理坚持他的员工只能穿着白色衬衫,而且绝不可以松开领带。

在哥伦布,我曾提过有超级销售能力的史提夫·欧本,便常常在走进业务人员训练室时,手中提着有浆硬领子的衬衫,说:“这就是我们在这里穿的衣服。”口气中还带着令人厌恶的得意。我对业务人员脱下西装外套或松开他的领带并不会特别反对,只要他和他的顾客觉得舒适、自在就行了。

接下来我所表达的观念,也许会触怒懒于擦鞋的一群人,但是我管不了那么多:我常将鞋刷及鞋油送给未能保持鞋子发亮的业务人员。有时候我会用这件事开他们玩笑,而且让其他人也加入行列。这种方法往往能奏效,而且不会伤感情。只要业务人员开始注重外表,他们将会了解,注重外表会让他们心情好。

我并不要自己成为一名暴君。例如,我不喜欢胡子,但是我从未曾“要求”任何人刮掉他的胡子;我偏爱利用幽默感的方式。初到克利夫兰时,印刷系统的经理之一杰夫·柯利尔(Jeff Col…lier)留了一脸的大胡子。如今他把胡子剃掉了,我们便会一起取笑以前我用尽一切办法,只为劝他剃掉胡子的事情。他和我曾经为此争论过无数次,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对他做些评论,然后再加上:“我觉得你的胡子看起来很棒,但是每多看你一天,我就愈觉得困扰。”最后,我诱骗杰夫和我下了一个赌注,我有十足的把握不会输。赌注是他的胡子,他输了就得把它刮掉;结果,他输了,心甘情愿地剃去胡子。但是他表示,反正他早晚要将胡子刮去的,因为他妻子讨厌胡子。

我跟胡子有什么仇?事实上没有。我自己在上大学时甚至也留了胡子,周末或假期时,我会让它自由生长。但是,谈到做生意,胡子会给人错误的概念,纯粹是非语言性的外表传达出“那个满脸胡了的人来了!”而不是“那个施乐的业务员来了!”的讯息。这是不是代表我不会雇用有胡子的人?绝不是如此。不过,我会事先告知他我对胡子的感受。同样的状况也会发生在那些不理会自己衣橱的人身上。施乐花费数百万元,创造专业化、现代化、高品质、创新时代的形象,马上就会大打折扣。我们几乎不穿运动外套,虽然办公室衣着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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