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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岁的时候我们又搬家了,搬到圣玛丽河[1]边一幢狭小的木屋里,苏圣玛丽市[2]的上游。这座木屋我们只租了一个夏天,但现在它就是我们的家了,因为我们也没有别处可去。木屋光线昏暗,有一股老鼠的臭味,逼仄不堪,之前的房子里没有寄存掉的东西把里面塞得满满的。相比之下,我和姐姐大部分时间都喜欢待在外面。
屋外有一片短短的河滩,河滩的尽头,五彩斑斓的木屋——绿色配白色,栗红色配知更鸟蛋壳的蓝色,棕色配黄色——像鞋盒一样整排立着,每栋木屋都有一间颜色相配的厕所,隔着一段不很卫生的距离,搭在后面。但我们被禁止下河游泳,因为这里水流湍急。据说曾有孩子被河水卷走,冲到瀑布急流、运河水闸和苏市阿尔格玛钢铁厂的炼钢炉火那里,阴天的晚上,我们有时能从卧室的窗口看到那炉火,在云层中间闪着暗红色的光。不过我们可以去踩水,在不超过膝盖的地方,我们会站在水里,几缕零星的水草缠在脚腕上,朝划过河面的湖船[3]招手,我们离船那么近,不但能看到船尾飘扬的旗帜,翔集的鸥鸟,船员呼应我们的时候,连他们的双手和脸庞的轮廓也看得一清二楚。然后河水便会翻涌上来,漫过我们的大腿,直冲到腰际,打湿身上那件连着灯笼短裙的泡泡纱泳衣,我们就会高兴地尖叫。
母亲通常就在岸边,正在阅读或是与人交谈,并不太注意我们,有时听到尖叫,还误以为我们溺水了。或者,事后她会说,“你们跑到水深过膝的地方去了,”可姐姐总会解释,那只是货船扬起的水波。母亲就会望着我,看看她说的是不是实话。和姐姐不一样,我每次说谎都会被识破。
那些湖船庞大笨重,收放船锚的窗口锈迹斑斑,巨型烟囱突突地冒出团团灰烟。每当它们拉响汽笛、接近水闸的时候总会如此,木屋的窗户就会格格作响。对我们而言,它们神奇无比。有时候,船上会有东西掉下来,或是给人扔出来,我们就急不可待地望着那些漂浮物,沿着河滩奔跑追逐,等它们冲到近岸,就蹚着水去捞。通常这些宝藏只不过是空了的纸板箱,或者穿了孔的破油罐,缓缓地向外渗着深棕色的燃油,百无一用。有几次,我们拿到了运输柑橘的木箱,用来做了秘密基地里的橱柜和凳子。
我们喜欢小木屋,部分就是缘于有地方建造这些秘密基地。以前从来没有这样的余地,因为我们一直都住在城市里。就在之前,我们住在渥太华[4]一幢陈旧的三层红砖公寓底楼。楼上住着一对新婚夫妇,妻子是英格兰新教徒,丈夫是法国人,信天主教。他在空军服役,经常不在家,但放假回来的时候总要把妻子痛打一顿。每次都是晚上十一点多。她就会逃到楼下来找我的母亲,她们坐在厨房里喝茶。那个妻子抽泣着,不过声音很轻,免得把我们吵醒——母亲坚决这样要求,她主张小孩子要睡足十二个小时——露出青肿的眼睛或是脸颊,低声说着他酗酒的事情。差不多一个小时之后就会传来慎重的敲门声,那个空军飞行员,穿着全套制服,他会彬彬有礼地问母亲,能否让他把妻子带回楼上,她该去的地方。是宗教信仰上的分歧,他会说。再说了,他已经给了她十五美元去买食物,她却只给他吃油炸金凤鱼。一个月没有回家了,一个男人指望吃上一顿丰盛的烤肉,猪肉或者牛肉,难道母亲不同意吗。“我会闭紧嘴巴,睁大眼睛。”母亲这样回答。她从来没觉得他醉得有多厉害,不过这种看上去彬彬有礼的人,你根本不知道他们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这些事情我本来一点也不该知道。父母要么是觉得我年纪太小或者性格太乖;但我的姐姐,她比我大四岁,他们会向她透露一点,她再添油加醋地转述给我听。我看到过那个妻子几次,在我们家门外的楼梯上上下下,有一次她的一只眼睛的确青了。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个男人,不过等到我们离开渥太华的时候,我已经确信他是个杀人犯了。
这件事情或许可以解释,母亲告诉父亲她认识了住在我们右手边那幢木屋里的年轻夫妇的时候父亲的提醒。“别走得太近,”他说,“我可不想她半夜三更跑到我们家里来。”他不肯接受母亲富有同情心、善于倾听的天赋,即便母亲还逗他说,“可我一直在听你说话哪,亲爱的。”聚到她身边的人被他叫作“寄生虫”。
父亲的担心似乎完全是多余的。这对夫妻和那一对截然不同。弗雷德和贝蒂坚持让我们直呼其名。我和姐姐从小被反复叮嘱要尊称别人先生太太,也只好叫他们弗雷德和贝蒂,而且我们随时可以到他们家里去。“那是句客气话,你们不要当真了,”母亲说。时事艰难,但是母亲家教很好,也会一样这么教育我们。尽管如此,一开始我们还是一有机会就往弗雷德和贝蒂家跑。
他们的木屋大小和我们的完全一样,但是没有那么多家具,所以显得更宽敞。我们屋子里的房间用十测板[5]做墙隔开,漆成青柠檬的绿色,上面还有几块浅色的方形印迹,是其他房客以前挂过装饰画的地方。贝蒂把她家的墙壁换成了真正的胶合木板,里面漆成亮黄色,又给厨房做了黄白相间的门帘,印着小鸡出壳的图案。她用剩下的布料给自己缝了一条配套的围裙。他们买下了那栋木屋,而不是暂租;就像母亲说的,变成自己的房子了才会心甘情愿装修。贝蒂把那个狭小的厨房称作迷你小厨。一张铁质圆桌舒舒服服地窝在房间一隅,旁边放着两把雕刻着曲线花纹的铁质椅子,漆成了白色,贝蒂一把,弗雷德一把。贝蒂管这个角落叫早餐角。
比起我们的房子,弗雷德和贝蒂那里多了许多事情可做。他们有一只小鸟摆设,是用中间空心的彩色玻璃做的,停在一只灌了水的敞口玻璃杯沿上,小鸟前摇后摆,最后才一头扎进水里喝上一口。他们的前门上有一个门环,是一只啄木鸟的形状:拉一下绳子,它就会笃笃地啄门。他们还有一只哨子,也做成了小鸟的样子,灌满水之后吹一口气,它就开始啼啭啁啾,“像只金丝雀,”贝蒂说。而且他们还订了星期六彩色连环漫画[6]。我们的父母没有订,他们也不喜欢我们去读那些垃圾,他们就是这么说的。可是弗雷德和贝蒂这么友善,对我们这么好,正如母亲所言,他们,又能做出什么坏事呢?
除了所有这些诱人的东西之外,还有弗雷德。我们都爱上了弗雷德。我姐姐会爬到他的大腿中间,宣称他是她的男朋友,等她长大了就要嫁给他。接着她会让弗雷德把报纸上的连环漫画念给她听,一边恶作剧地逗他,要把烟斗从他的嘴里拔出来,或是把他两只脚的鞋带系到一起。我也有相同的感受,但我知道,说出来也无济于事。姐姐已经说了弗雷德是属于她的:她总是说到做到。而且她也讨厌我做她口中的跟屁虫。于是贝蒂在煮咖啡的时候,我就会坐到早餐角里其中一把雕花的铁质椅子上,看着客厅沙发上的姐姐和弗雷德。
弗雷德身上就是有一种吸引力。我的母亲——她并不是个卖弄风情的女人,反倒会为智慧所倾倒——有他在场的时候也会更加活跃。甚至连我父亲都喜欢他,偶尔会和他一起喝杯啤酒,在他从城里回来的时候。他们会坐到贝蒂的黄色藤椅里面,在弗雷德家木屋的门廊上,一边拍打沙蝇,一边讨论棒球赛的比分。他们很少谈到工作。我不确定弗雷德做什么工作,不过是在一间办公室里。我父亲在“弄墙纸”,母亲说的,但我从来都不太清楚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们说起战争的时候更加激动人心。父亲因为背疼的毛病无法参军,他为此耿耿于怀,可弗雷德曾经在海军服役过。他从来都不多提,虽然父亲总在鼓励他讲下去;但我们从贝蒂那里听说,他们两个是在弗雷德走之前订婚的,他一回来就完婚了。那时贝蒂每天晚上都给弗雷德写一封信,每星期去寄一次。她没有说弗雷德多长时间回一次信。让我父亲喜欢的人并不多,但他说过,弗雷德可不是笨蛋。
弗雷德似乎没有主动表示过友好。我觉得他甚至也不算特别英俊。问题是,尽管我能想起贝蒂的每一根头发和每一粒雀斑,我却记不住弗雷德的模样。他有深色的头发和一只烟斗,还有,如果我们一直缠着他,他就会唱歌给我们听。“苏城的女孩你叫苏,”他会唱,“红头发,蓝眼珠,我愿用我的马,我的狗,来换你……”[7]或者,他会对着我姐姐唱《美丽的棕色眼睛》[8],她的眼睛是棕色的,而我的是水蓝色。这让我伤心不已,因为歌里有一句词说,“我再也不会喜欢蓝眼睛了。”听上去就像是终审判决,今生今世都无法得到弗雷德的爱。有一次我哭了起来,更糟的是我无法对任何人解释到底出了什么事;只得羞愧难当地忍受弗雷德半开玩笑的关心和姐姐的鄙夷,而最难堪的是在小厨房里让贝蒂安慰。说难堪是因为贝蒂不能很好地意识到连我都能一眼看出的情况。“别理他,”她说,已然猜到我的眼泪与弗雷德有关。可偏偏是这条忠告我没办法做到。
弗雷德就像一只猫,其实连走开两步给你让一下路都不肯,母亲后来这么说。所以真是很不公平,人人都爱弗雷德,却没人喜欢贝蒂,尽管她那么亲切友善。是贝蒂一直在门口迎接我们,邀请我们进去,和我们交谈,而弗雷德则歪在沙发上看报纸。她做曲奇饼干和奶昔给我们吃,还允许我们把烘焙时拌料的碗舔干净。贝蒂是那么好的一个人;大家有口皆碑,但是根本没有人会这样评价弗雷德。举个例子来说,弗雷德很少会有笑容,而且他只有说粗话的时候才会笑嘻嘻的,大多都是在对我姐姐说。“又吃撑啦?”他会说,“嘿,肥裤子。”可贝蒂从来不说那样的话,她总是笑容可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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